廉租房是政府提供给城镇低收入人群遮风挡雨的场所,具有公共福利性质。每年,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对市区享受廉租房保障家庭进行年审,避免不符合条件者继续享受保障房福利。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经过年审和日常检查,2012年市区共有208户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累计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621户。
柔性退出: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可不退房
廉租住房共有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以及租金减免等三种保障方式。
“廉租房是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板块,为让符合条件的人应保尽保,我们也探索了较为人性化的退出机制。”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诸葛莹说,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看,以住房租赁补贴和租金减免方式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其退出比较容易操作,一旦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可通过停止发放补贴来迅速启动退出机制。对原获得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则按照《2012年度衢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根据住户的实际情况按不同方式来处理。
“比如不再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可以不退出居住房,办理相关手续并相应提高租金标准即可。”诸葛莹说,由于实施细则考虑得较为全面,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总体较为良好。
在此过程中,市住房保障中心也提醒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在住房、收入、家庭人口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后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户主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日内告知市住房保障中心。
刚正把关:
与房管处联网,多单位联审
同时,为让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及时退出,市住房保障中心也加强了每年的年审以及平时的检查。诸葛莹说,今后随着住房保障中心与房管处房地产监管信息平台的系统联网,将更有利于动态掌握受保障家庭的住房情况,确保让真正需要廉租房保障的人得到保障。
为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廉租房保障,受理审核过程也比较严格,要经过三审核两公示。“申请家庭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要进行7天公示,广泛接受监督。”诸葛莹说,对于无异议的家庭,住建部门和民政部门将分别对申请人的户籍、住房、收入情况进行复审,并会同市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总工会、人力社保局、残联、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再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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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廉租房保障的6种基本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现有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转租廉租住房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居住廉租住房内的以及未参加年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