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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艾滋男老师一夜情害11人被判13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04 09:24:15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冯姓小学特教班男老师,发现得爱滋病后心存报复,不断在同志网站留言广邀男同志“一夜情”,还屡办杂交趴,先后有11名男同志与他发生性关系,另提供或贩卖安非他命、摇头丸等毒品助兴,“边做爱、边吸毒”,毒害男同志,法官昨重判他有期徒刑13年。

  检察官原认定冯和13名男同志发生危险性行为,但法官认定有2人罪证不足,只和11人发生13次危险性行为。加上提供毒品助兴、又不戴保险套“边做爱,边吸毒”,可能会传染爱滋病,触犯“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毒品等罪。

  冯的委任辩护人郭姓律师聆判后表示,法官判决的刑度太重,一定“上诉到底”。

  冯姓老师为男同性恋者,曾与多名男同志发生性关系,他在前年经检验得知被感染爱滋病毒后,心有不甘。

  他刻意隐瞒爱滋病情,并在男同志聊天室,以“烟大屌熟男”昵称,刊登一夜情讯息,待有人回应,再进一步交谈,见面后则无偿或每颗500元代价,提供安非他命、摇头丸等毒品助兴。

  去年11月,警方侦办毒品案查获冯与1名男同志发生性关系并吸安,当时冯不但呛警、极力反抗还与警察拉扯,检方事后查出他是列管爱滋病带原者,还发现他做爱不戴套,怀疑他到处散播爱滋病。

  检警过滤冯的MSN,发现冯自从染病后,曾与上百名男同志聊天、相约见面,由于聊天内容相当露骨,检警于是逐一传唤这100人调查。

  不过,大部分的人只承认有聊天或见面,否认发生性关系,检方认为有13人到他住处并发生性关系,依违反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妨害公务等罪,将他起诉。

  冯男在北院审理时,向法官表示自己病情已受控制,否认故意传染爱滋病。但法官认为冯和11位同志从事危险性行为,涉及传染爱滋病未遂,在一罪一罚下,每罪判刑2年8月。另对12位同志,提供或贩卖毒品14次,每罪判刑3月至7月不等,妨害公务部分则判刑7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来源: 台海网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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