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女子为见入狱“丈夫” 对亲生儿子下杀手获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04 08:51:05

20岁的欧某为捂杀亲儿的罪名当庭忏悔。

  《20岁女子险害1岁半亲儿》追踪

  @华西都市报:对被关押的“丈夫”,她关心不已:一天内四次想探望;对一岁半的儿子,她则狠心下了杀手,只为可以“入监见丈夫”。所幸儿子获救,但这名年轻妈妈的“疯狂举动”受到法律的制裁:故意杀人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我错了……我非常后悔……我希望能早日回到儿子身边好好补偿他……”昨日,面对检方的涉嫌故意杀害亲生儿子指控,今年20岁的内江威远人欧某法庭自我陈述时,泪流满面。

  今年4月5日,因想入监见被关押的“丈夫”张某,欧某遂杀害自己亲儿小玉轩(化名),然后带着视频到派出所自首。所幸民警赶到及时,小玉轩才幸免被害。昨天上午,该案在仁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欧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欧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回放

  捂杀亲儿自首

  只为见到孩子他爹

  欧某与张某在仁寿认识后,尽管未到法定婚龄,欧某还是不顾家人反对,与张某摆了酒席,一起同居。18岁,欧某生下儿子小玉轩。

  今年4月3日,因涉嫌盗窃,“丈夫”张某被警方抓获,刑拘后羁押在仁寿县看守所。4月4日和5日,欧某先后去了四次看守所,想和“丈夫”见一面。因案情尚在侦查阶段,警方拒绝了。

  4月5日,回到位于仁寿县城郊的家中,她产生了杀害亲生儿子小玉轩,让警察把她关进看守所与“丈夫”团聚的想法。当天下午2时许,见儿子熟睡,欧某找来鼠标垫,右手拿鼠标垫,捂住儿子口鼻,左手用手机拍视频。三分钟后,见儿子没有动静,她才松了手。当发现儿子还在抽搐、脸成紫色时,欧某用鼠标垫第二次捂住儿子口鼻,时长两分钟多,直至儿子不能动弹。以为儿子已死的欧某带着视频,搭乘客车来到仁寿城北派出所自首。见到欧某后,民警迅即赶到案发家中,紧急将小玉轩送往医院救治。所幸抢救及时,小玉轩这才幸免被害。

  判决儿子未死系未遂故意杀人罪成立

  昨天,这起匪夷所思的亲生母亲杀子案在仁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欧某被法警带至被告席。欧某个子不高,长发,发梢带点染黄。旁听席上,欧某的亲友一个也没露面。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后,警方找到在沿海打工的欧某父母,她父母大怒,竟说就当没有这个女儿。

  站在被告席,欧某眼含泪水。进入举证环节,检察官播放了欧某自己拍摄的捂杀亲儿视频。这段视频时长大约5分钟。望着画面,欧某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公诉人认为,欧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欧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认识错误导致其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犯罪未遂。欧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并认定欧某患有待分类的精神障碍。

  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当庭作出一审宣判:经庭审审理查明,欧某为达到在看守所与同居男友团聚目的,采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欧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患有待分类的精神障碍,其部分行使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侵害对象是自己儿子,经医治已痊愈,社会危害后果较小,家人对其予以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欧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闻听宣判结果,欧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悔悟

  “不管判多少年都接受”

  法庭自述:“我铸成了大错”

  在庭辩环节,审判长准许欧某作自我辩护。

  欧某从裤兜里,掏出两页事先写好的自辩书,带着哭腔,当庭陈述。

  她说:“我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的行为,我老公被抓走后,我以为他犯的法很严重,他会死,而他之所以被判刑都是因为我,我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所以我很自责,也很绝望,就错误地选择儿子陪老公一起死,铸成了这么大的错误……

  “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去证明我是真心的悔过,我一定真心学习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悔过做一个有用的人,不管你们判我多少年,我都愿意接受……没有一个母亲是不爱自己子女的,我希望能够早日回到儿子身边,好好的照顾他,给他无人能代替的母爱……”

  男友谅解:“原谅她的鲁莽”

  庭审中,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还宣读了由欧某的“丈夫”张某出具的一份谅解书。张某说:“她虽有重大过错,是因为她法盲……想见我心切,故而采取极端形式,以伤害我们儿子为理由想进看守所与我相见。”

  “她伤害儿子不是目的,她与所有母亲一样同样深爱着自己的孩子……她对我用情至深至重,我原谅她这鲁莽的行为,请求审判庭对她的过失从轻处理,让她早日回去照顾孩子善待老人。”听完“丈夫”从看守所送来的谅解书全文,欧某又一次低头而泣。

  庭审结束,欧某告诉记者:“原本由公婆出具谅解书,可能他们也不懂什么是谅解书,所以就没写。但我相信,他们心里已经原谅我了。”

  对话

  “不想留儿子受苦,才那么做”

  华西都市报:孩子父亲你称呼他什么呢?你们俩感情如何?

  欧某:老公。他对我很好,对我家人也很好。如果说他有20块钱,他会把20块钱一分不少给我,宁愿他自己身上没有钱,都不会让我饿肚子。

  华西都市报:你对自己行为现在有怀疑了吗?

  欧某:我不知道,这样究竟是对还是怎么样,是真的爱他还是害他。他被抓了,我以为他会死,我就是想一起死,因为我老公死了,我也死了,我们儿子没有爸爸妈妈就很可怜,所以我不希望他自己一个人在世界上受苦。

  华西都市报:你觉得这是一种爱?

  欧某:曾经我天真的以为。华西都市报:你告诉警察,杀儿子是为了去看守所见老公?

  欧某:我只是想让他晓得我很爱他,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向他表达过。

  华西都市报:你觉得你的这个想法能实现吗?

  欧某:不能。华西都市报:你后来知道儿子情况吗?

  欧某:回家指认现场时见了一面。当时,他还让我抱了,但是伤心。

  华西都市报:孩子可能不懂计较?

  欧某:也许吧,他长大了可能会恨我。刚才公诉人说,儿子感觉很胆小,相当怕,就是很害怕的感觉。

  华西都市报:现在后悔吗?欧某:后悔。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