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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曝光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02 10:13:32

  昨天,深圳曝光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此举标志着深圳市2013年“质量月”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国家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并发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于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国范围内的质量专题活动。

  深圳刚获得全国首个质量强市示范市荣誉,今年“质量月”活动可谓丰富多彩。据了解,9月期间,全市统筹安排的活动主要有两个:一是从不同层面开展城市质量口号“质量成就未来”的集中宣传;二是深入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出台《深圳市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做好“2013年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现场评审工作,争取全市新增1家国家级实践基地。

  各成员单位主办的“质量月”活动层出不穷。市委宣传部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市前海管理局开展提升前海服务业质量建言献策活动,9月份将组织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亲临前海视察;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活动;市财政委开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行动;市经贸信息委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发布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开展“雨季行动”专项执法工作,重点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污染整治;市交通运输委开展2013年“交通服务咨询周及无车日”活动,在龙岗区举办公共自行车投放仪式;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开展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系统、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活动;市教育局9月上旬针对全市66所试点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和试点单位骨干,举办卓越绩效管理试点单位骨干培训活动;市监察局开展“促进行政质量服务深圳质量”主题活动;市文体旅游局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倡导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召开全市导游大会;市国资委召开市属国企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市住房建设局开展住房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选取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指导施工现场实施“样板引路”;市水务局开展“美丽河道人人共享”共建美丽福田河主题活动;市药品监管局开展小记者看“深圳药品质量”活动;市金融办开展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质量安全进社区”活动。

  此外,深圳各区也将开展一系列“质量月”活动。

  17家企业31人上榜“黑名单”

  【深圳商报讯】(记者苏海强)昨天,2013年“质量月”启动,17家企业(个体户)、31名负责人或经营者列入本市“食品安全黑名单”。

  八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今年7月14日,经市政府批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以下八种情形之一,且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诊断报告,确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的;其他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

  凡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该局将通过深圳信用网“曝光台”栏目及新闻媒体等对外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还将实施禁业限制,如因违法生产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进入食品行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在撤销许可的同时,其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两人三年内不得做餐饮

  昨天公布的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共有25条违法信息,涉及17家企业(个体户)、31名负责人或经营者。25条违法信息涉及五种情形,包括:7条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6条关于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1条关于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2条关于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9条关于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诊断报告,确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的。

  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中,在罗湖区太宁路水库新村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3号经营海钊记炭烧肥牛烧烤店的黄志钊、在罗湖区太白路南太阳新城裙楼二层1011号(1-26号)经营大寨门乡村湘味楼的易鹤生等两人,因递交虚假材料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被处以撤销餐饮服务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也就是说,这两人三年内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记者同时发现,在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中,13人曾因食品安全问题获刑。

  9名食安管理员或被取消资格

  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陈建民介绍,2010年,深圳在全国出台《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后方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的各项许可业务。在此次公布的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中,9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上榜。根据《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9人最终将被取消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深圳推出《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以来,目前已有9万多名食品安全管理员。2014年,深圳将争取食品安全管理员达到12万名,基本实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领域平均每个商事主体均配有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陈建民称,曝光“食品安全黑名单”希望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对于失信违法企业,要让其违法行为曝光于阳光之下,促使广大商家更加关注声誉,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消费者远离失信违法企业,选择质量有保障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消费,保障饮食消费安全。三是呼吁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使用,行政机关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示范推荐等管理活动中积极运用信用信息,食品企业在相互合作与交易中加大信誉审核和使用,降低交易风险。

  陈建民表示,今后,该局将定期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单。

来源: 深圳商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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