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孩子法理不容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02 09:53:45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而现实中,这样的事情不少:因为家庭纠纷,广东江门市一男子将6岁的儿子,用手铐锁在近千公里外的高速公路旁,幸好环卫工人及时发现才脱险;在哈尔滨市,一名出生不到两个月的女婴,其父亲在半个月内两次将多根缝衣针扎入孩子体内,导致孩子出现生命危险,原因竟是父亲怀疑女儿非亲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小孩生命更加脆弱。这样的事,即使是旁人,看了也会心疼不已,而这些父母竟能对孩子下得了毒手,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抚育孩子是每位家长的天职,也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义务,而且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民族的、国家的。但现实中,少数家长却为了一己之利,有的因为家庭矛盾,亦或其他事情,动不动就将无辜的孩子作为牺牲品,这类极不负责的行为,必须引起社会重视。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伤害事件越来越多,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护孩子已经迫在眉睫。不仅广大家长及家属要尽到保护孩子的责任,莫待失去才后悔和后怕,有关部门也要健全法规制度,构筑预防网络,及时制止各种伤害孩子的行为。同时还要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并建立保障和维权网络,共同呵护好祖国未来的花朵。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刘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