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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后被摔死"续 养狗人:索要4万赔偿是误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30 15:04:15

  29日13时44分,事件的当事人、小狗豆豆的主人发长微博,详细还原了整个事情经过。而摔狗人夏某得知母亲被咬了,还犯了心脏病,酒后凑巧遇上了豆豆,一时生气做出这样的事,他说自己也后悔了。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夏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养狗人:

  发长微博

  “索要4万元赔偿金”是误会

  记者注意到,摔死狗事件上网之初,许多网友对养狗人小镜表现出同情,可是当“要赔偿4万元”的误会一出,情况突然出现大逆转,网上尽是对小镜的谴责、甚至谩骂之声,如今,她已经关闭了评论。今日,当记者再次见到小镜时,她显得很憔悴,她说自己很无力。

  “有人说我要就摔死狗一事,向邻居马阿姨家索要4万元赔偿金,这事从来就没有,因为这句话,让我陷入了巨大的压力之中。”小镜说,“我只是想给豆豆讨个公道,如果我索要这笔钱,那成什么了?难道卖了我家豆豆的命吗?我愿意出4万元,买回豆豆现在活着。”小镜说,之所以会有这个误会,是因为她得知了物价局给豆豆作价300块钱,她觉得心里难以接受。当朋友们劝她说,物价局作价是依据狗的当前价值,豆豆只是一般的吉娃娃犬,作价时不会将饲养费用加入其中时,小镜便写了控告书,将自己9年来饲养豆豆的花费,都悉数列了出来。记者在控告书上看到,小镜列出了饲养豆豆9年,一直用狗粮喂养,每天花费10元,近9年共花费32850元,打疫苗、看病喂药又花费不低于1万元。她对记者强调说,她并没有提出要赔偿4万元,只是看到如此低的作价,为豆豆鸣不平,至于解决方法,还要走法律程序。

  控告书中,小镜又披露当时喝酒的夏某对自己有非礼撕扯行为,经过验伤,小镜腹部、膝盖多处受伤,由于惊吓过度,她这两天晚上一闭眼,就会出现豆豆被摔死的惊悚一幕,难以入眠。

  小镜的微博截图

  摔狗人:

  闷坐在家

  “酒后做错事,很后悔”求原谅

  随后,记者来到小镜家楼上,敲了敲6楼夏某家的门,等待许久,夏某的母亲马阿姨开了门,夏某在屋内坐着。

  看到记者进了门,夏某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记者尝试着问了他几个问题,夏某的回答都很简短。问及当天摔死狗一事,夏某更显紧张,不断地扯着背心下部,多次向门外张望。当问到当天为什么会如此激动时,夏某说:“我当天才知道我妈被那狗咬了。”迟疑了一会儿后他继续说:“我妈本来心脏就不好,我听说这事,能不生气吗?”

  “有读者怀疑你是专门在那等着豆豆,想要报复,有这事吗?”夏某连忙抬起头说:“当天就是碰巧遇到了,我犯得着跟个狗这么过不去吗?还跟踪它?”夏某说:“当天要不是喝了酒,也不会那么冲动,我喝酒后就爱冲动,酒醒后就后悔了。”对于小镜提到的撕扯行为,夏某当即否定。

  马阿姨说,自己最近身体不太好,因为儿子做了这样的事,周围的邻居也议论纷纷,她也感觉挺有压力,不好意思面对大伙,也希望大家能原谅她的儿子,儿子毕竟因为她,才会做出这样过格的事。

  哈市警方:

  10月底将办狗证

  遛狗三次不拴记录处罚动真格

  看了今天本报的报道,有很多读者打进电话呼吁市民文明养狗。

  读者安心说,她家养的是小型犬,每次出去都拴着遛。她认为养狗看主人,主人做得好,邻里就不会有纠纷。

  “我儿子也被邻居的狗咬过,给打了疫苗、买了水果、道了歉,但是心里还是不舒服。夏某的行为虽然过激,但那种气愤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读者杨敏先生说。

  记者从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了解到,根据规定,在公共场所遛狗,无论是小狗或是大狗,必须拴养,以免干扰到他人的生活。10月底,哈市将对犬只办证,每条狗将会装上相应芯片,狗是否咬过人、是否拴养、疫苗注射情况等都会记录在案,遛狗不拴警告教育三次以上后,将会进行处罚。也就是说,以后遛狗不拴绳,将受到芯片监控,改变之前处罚难的局面。

 

来源: 生活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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