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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在网上就可以不负责任地说话!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9 14:08:03

  昨天,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官方微博辟谣,称网上盛传的“浙江移动积分特惠活动,1000分换15元话费”消息不真实,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兑换的。

  这条网络谣言,不少嘉兴市民关注到了,好在没造成多大影响。8月26日,浙江省公安厅公布了浙江10大网络造谣案,这些造谣案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同时也令人遭受着越来越多的烦恼,特别是网上谣言传播事件越来越多,轻则侵犯公民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重则造成社会恐慌,危害国家安全。昨天,嘉兴市公安局就我市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专项行动召开新闻通报会。

  年年有谣言传播

  浙江10大网络造谣案,有3起是发生在嘉兴的,除了在嘉善县的云南人龚某编造“飞机上有炸弹”的谣言外(本报已于8月27日进行报道),还有南湖区网民朱某某在网上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案和平湖网民钱某某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

  龚某的一条短信,令从杭州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航班延误了140分钟,给航空公司造成了17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据嘉善县公安局魏塘派出所民警陈都介绍,损失的第一部分是飞机停留期间的油耗,总共3000多元;第二部分是飞机上的人员及物品再检查、有两名乘客要求退票等,一共造成1万多元的损失;第三部分则是飞机在机场虚耗140分钟,如果飞机利用这140分钟执行任务的话,收入超过16万元。目前,有关索赔的问题,航空公司并未向外界透露。

  实际上,嘉兴每年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网络谣言,有的在一定范围内造成的影响不小。

  2009年,一则题为“嘉兴某医院惊现诈尸(超级恐怖)”的帖子引爆嘉兴网民眼球。后来记者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这是彻头彻尾的网络谣言。

  2011年,网络上有传言说王店著名的“小地方酒家”使用地沟油,使得该店生意一度受到影响。后来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这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小地方酒家”老板一怒之下悬赏10万元要揪出谣言的始作俑者。

  2012年7月,一条微博令不少嘉兴网友哗然。该微博称在一次体检中,王江泾2个村共查出60多名癌症患者。当即,秀洲区卫生部门等介入调查此事,后来发现也是谣言。

  2012年8月,“第一医院发生两起强奸案”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让院方感到很大的压力。后来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是该院一名实习生乱发的,根本没有此事。

  今年8月,嘉善出现了命案谣言。

  全市落地调查20人

  昨天的新闻通报会上,我市公安部门还公布了其他3起典型案件:

  今年8月12日,网民“木××”发微博称要“炸掉天安门”。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龙某(男,41岁,江西人)。8月15日,警方在南湖区将其抓获。经询问,龙某交代了因对国家现行体制不满而于8月12日发了这条微博的事实。当天,南湖区公安分局对龙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今年7月4日,网民“2××”在本地某论坛上发布信息称某局领导有情妇。7月28日,信息涉及当事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杨某(男,46岁,嘉兴人)。8月7日,杨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在网上诽谤他人的事实,桐乡市公安局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今年8月21日,网民“峰××”在某群上发布信息称自己私藏炸药并要与政府拼了。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王某某(男,26岁,嘉兴人)。当天,警方在桐乡市将其抓获。经询问,王某某交代了从网上下载炸药图片后自配文字转发的事实,桐乡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共清理网上违法信息2.9万余条;其中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1000余条;落地调查发布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者20人;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14起,刑拘1人,治安处罚5人,教育训诫8人;处罚、关闭违法的网站、栏目、网店20余家。

  具有两个突出特点

  嘉兴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到,从全国及我市在侦和已经破获的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案件情况来看,当前网络造谣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一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随意编发各种网络谣言。“这些人把网络当成了虚拟世界违法犯罪的‘天堂’,自以为穿上‘马甲’就可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有的出于好奇,随意编发各种谣言;有的偏听偏信,以讹传讹;有的发泄私愤,诽谤他人;有的为赚眼球,编造谣言。”

  还有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网络炒手联手“意见领袖”、“大V”造谣炒作牟取利益。“有些网络推广公司与一些所谓的网络推手和水军达成交易,借助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网络平台,利用人们的情绪、情感,有目的地制造极端的、挑战底线的事件,博取眼球。通过与‘意见领袖’、‘大V’等相互合作、相互利用,事件的传播速度和广度还会得到加大,而一旦产生影响,他们又可以通过删除帖文、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牟利,或实施敲诈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威胁社会安全稳定,损害百姓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北京公安机关破获的网络红人‘秦火火’案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

  公安部门也分析,之所以会有屡见不鲜的网络谣言,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网络犯罪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大,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二是一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出于博取名利、寻求刺激等目的,或挑战法律、道德底线,或被无辜利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网络犯罪活动;三是一些网站和网络运营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忽视了社会与法律责任,疏于内部管理,客观上为网络造谣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

  坚决打击网络犯罪

  昨天的通报会上,公安部门提到,打击网络犯罪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对于当前日益突出的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果断亮剑、重拳出击、绝不手软,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整治力度,稳准狠地打击一批、侦查一批、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网站、网络服务商的监管,坚决切断网络谣言滋生的平台和传播的渠道;坚决依法查处网上传播谣言的人员和登载未经核实信息、纵容谣言传播扩散的互联网企业,通知有关部门依法关停相关网站(栏目)。”

  同时,公安部门也提出净化网络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部门倡议作为第一道防线的互联网服务单位要共同参与到治理网络环境的行动中来,摒弃一味追求“眼球”经济、忽视社会效益的做法,从强化法律意识和提高技术水平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甄别和监测,努力切断谣言传播渠道,真正把好净化网络空间的第一道关口。

  当然,公安部门也呼吁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自觉规范上网行为和网上言语,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做到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诚信上网。

来源: 嘉兴在线—南湖晚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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