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立法后,本月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出消息,“全民阅读”也将立法。
目前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成立的全民阅读立法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接下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通过征求部委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近年来,国人阅读状况堪忧引人深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2年,我国18—70岁的国民每年人均阅读图书量在4本书左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今年全国“两会”期间,115位政协委员联名签署了《关于制定实施国家全民阅读战略的提案》,成为全民阅读立法的源头。
国民阅读状况能否因立法而有所好转?阅读到底该如何立法?全民阅读立法的消息一传出,赞同者与怀疑者各执己见,呼声不断。值得一提的是,截止昨晚9点,国内某大型网站上对于“全民阅读是否该立法”的投票结果显示,“是”的支持票为99票,仅占15%,而回答“否”的网友占85%,共590票。
●专家力挺
●网友各持己见
国外早有先例
董宏猷(武汉市作协主席):我赞成全民阅读立法。犹太民族早在16世纪就开始对全民阅读立法,以促进青少年阅读,其中的一条规定是:每个人家中的好书不得独享,必须外借给他人分享,否则为犯法。日本也有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阅读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绝非个人问题。我相信全民阅读立法会对国民阅读起到引导作用,绝对有益的。
引导作用非常重要
李静霞(武汉图书馆馆长):许多读者面临着一个很大问题:不知道如何选择好书阅读?因为读者缺乏引导。“全民阅读”立法对国民的阅读起到引导作用,我也希望这个条例能培养读者对好书的鉴别能力。毕竟要多读书,也要多读好书。养成好习惯需要漫长的培养过程。
观望派:读书靠自觉
杜桓:阅读立法没有强制的责任,但有促进全民的读书意识,是好事,关键是法怎么立,怎么执行,什么人执行,如果没有变成变相的利益转运才好!
净静:强行不得,更达不到效果。这个要靠自觉完成。
反对派:可操作性不强
尔小尔:读书立法有无操作性?不读书该当何罪?读书应是一种自觉行为,出版商要出符合各种读者正常需要的书,书商不能把书价定得太高,图书馆要大力发展,让买不起书的人也能看上书。立法读书千万不能是为了促销书,而是为了让人们都看得起书。
HJV:阅读立法,其中心不是规定人人都必须读书,或每人至少读几本书,这样的立法没有可操作性。阅读立法应该是为社会强制规定阅读条件和环境的法律,如每多少人口必须有多大规模的图书馆、或像上海做到每一公里就能找到一家图书馆等。
高山:阅读要提倡,但不一定非要立法才能行。通过学校的教育,引导学生阅读,这是全民阅读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