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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寄宿女生早恋遭性侵 多次自杀自残宣泄恐惧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9 08:20:23

  昨天,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公布一批寄宿制学校学生犯罪案,并向辖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发出了检察建议。指出“寄宿制学校安全措施和法制教育不到位,一些孩子受到犯罪侵害,还有些孩子成为犯罪者”。

  懵懂幼女早恋被性侵

  不满14周岁的小玲来自单亲家庭,母亲再婚后起早摸黑经商赚钱,为减少后顾之忧,将小玲送入洪山区某寄宿制直属中专学校就读。

  因缺乏家庭的温暖,小玲便通过周围的异性寻求情感上的安慰。在同桌小强频频关心、示好下,两个孩子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在小强的要求下,双方多次趁节假日,在小玲家中发生性关系。

  平时,双方通过QQ聊天、互发裸照等方式一慰“相思之情”。随着时间推移,小强对小玲的控制欲日益增强,小玲只要和同学说话,就会招来小强蛮横的殴打。小玲想要分手,小强就会威胁:“把你的裸照发到互联网上去。”小玲不知如何摆脱小强的纠缠,只好多次用自杀、自残等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恐惧。

  直至今年3月,小玲母亲在查看小玲手机时,发现了小强威胁的短信,才愤然报警将小强抓获。

  五少年翻墙夜半“敲头”

  小勇等5个不满16周岁的孩子,是洪山区某商业学校同班同学。他们家住农村,家长在外地务工。为安心挣钱,家长们都选择了住读的方式,把孩子们“束缚”在校园内。

  5个人在学习之余,常常感到精神空虚、无所事事。一次偶然的晚归,使他们发现了学校门禁管理漏洞。于是,在老师查房时间结束后,翻院墙出去泡网吧。

  一个月末,5人均囊空如洗,一番密谋后,大家便埋伏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天桥下,采取用砖头从背后将过路行人头部击伤的方式,强行劫取他人现金、手机、手提电脑等财物。

  如此“时间短、来钱快”的生财之道,使小勇等人感到无比的兴奋和刺激,短短的一周内,他们疯狂作案5起,抢劫来的财物变卖后用于吃喝、上网等。孩子们甚至还商量,抢劫攒一笔路费偷偷跑出去一起去看爸爸妈妈……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秦雨检察官认为,相关学校要及时如建立完善的寄宿制校内外人员出入登记检查制度、夜间查寝制度、增设对学生心理疏导的心理辅导教育课程、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记者万勤通讯员李敏 编辑: 单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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