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计生罚款,让姐姐“结婚”又“离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8 16:45:37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08月28日讯 近日,开化县马金镇一村民张红(化名)到马金派出所,要求民警将其户口注销,称自己在娘家江西省还有一个户口。民警经查询户口迁移档案,张红户口于六年前因结婚迁至开化县马金镇。奇怪的是,张红在户口迁移后,怎么在江西还保存着自己的户口呢?在民警的询问下,张红闪烁其辞,最后才道出了实情。
原来张红是她姐姐的名字,比她大三岁,她自已叫张兰(化名),姐妹俩是江西上饶人,六年前她与现在的丈夫谈恋爱后怀孕了,当时只有19岁,未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如果生下孩子将面临政府高额的计划生育罚款。为逃避罚款,张兰想到已达到结婚年龄的姐姐张红,自作聪明的用张红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并将张红的户口迁到了开化,到计生部门领取了准生证,生下孩子后“相安无事”。想不到过了几年,其姐,真正的张红准备外出务工时,因户口已迁往开化,无法办理身份证,而且姐姐张红外出务工后,很快谈婚论嫁,可是“张红”是有过结婚记录的,无法再办理结婚手续。无奈之下,姐姐只能叫妹妹先把“张红”离婚,然后用其真实的名字张兰办理结婚证。离婚证好办,可“张红”的户口还在开化,只能注销“张红”的户口,张兰的户口才能以结婚的名义从江西迁过来,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民警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对张兰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根据户口的有关规定,发函张兰当地派出所将违规恢复的张红户口进行注销,同时叫张兰将开化的“张红”户口凭离婚证迁回江西。最后,马金派出所将调查的结果通报了张兰丈夫所在的当地政府计生部门,计生部门对于张兰未达到计划生育年龄生育孩子进行了罚款。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徐卫君 樊略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