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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狂飙 不思悔改 两百公里内连续两次严重超速被查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8 14:38:58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08月28日讯 一辆车、两个人,一路超速狂飙,被扣驾驶证,不思悔改,换个驾驶员继续飚!再查,还是个没带驾驶证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依法扣车,这下可真踏实了。

  8月27日,衢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的民警在G3京台高速枫岭关卡点开展例行超速整治。晚21时许,一辆安徽牌照的黑色捷豹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测速抓拍系统显示该车速度高达162码(该路段限速100码)。民警立即对该车实施布控,最终在福建方向枫岭关卡点该车被成功拦截。

  一停车,驾驶员殷某说的第一句就是“真倒霉,又被查了!”原来殷某一行二人从黄山出发去福建,一个多小时前,该车行经G3京台高速公路开化路段时,驾驶员郝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地方行驶速度达到142公里/小时,已经因超速50%以上以及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查获,并依法扣留了郝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郝某被扣留了驾驶证,不能继续开车,便换了殷某继续行驶。看着小伙伴被扣留了驾驶证的殷某却丝毫不长教训,以为在浙江境内已经被查处了一次,不会再被查了,于是继续狂飙。

  往前行驶了不到200公里,行经G3京台高速江山路段时,在限速100公里/小时的地方行驶速度竟达到了162公里/小时,同样是超速50%以上,面临处罚。经检查殷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高速交警依法扣留了该安徽牌照的黑色捷豹,并对其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获。

  侥幸心理,一路狂飙,多想违法,殷郝二人,面临残酷的惩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二百元记12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罚款二百元记1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罚款5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鲍丽洪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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