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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被死亡”案撤诉 被告人可能上诉要求赔偿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8 09:15:02

  李宇春撤诉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对于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宇春“被死亡”的官司,经过长达一年的时间,终于以李宇春方面撤诉告终。

  正在台湾地区为话剧《如梦之梦》巡演的春春表示,所有回应都交给律师,负责本案的代理律师祝伟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发帖人恶意损害李宇春的名誉,侵权事实是成立的。但在网络侵权事件中,在确定侵权人身份方面,如无有利的司法协助,受害人是无法自行通过有效渠道确定的。”而被告人邹某的代理律师王从健也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此事,他还表示此事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不排除上诉要求赔偿。

  李宇春“被死亡”

  愤然以名誉权被侵犯起诉

  去年3月18日,百度贴吧上一条“李宇春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帖子在网络上流传。后有消息称,所谓的李宇春死亡消息,其实是造谣者将2011年的《王贝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消息,用PS软件合成的,为虚假信息。当时李宇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作为公众人物也好、艺人也好,会遭受到很多很多非议。这次太过分了,包括我的家人也很气愤,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面应该要有自己的态度。”随后,李宇春委托律师以侵犯名誉权起诉邹某并索赔10万元。今年4月,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邹某代理人王律师否认其是造谣者,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被告代理律师证实

  不排除上诉要求赔偿

  经历了4个月的时间,昨日邹某代理人王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李宇春方面已经同意撤诉。“上个月底的时候,我主动打电话到东城法院咨询案件的进展。法官告诉我正在处理,最晚8月底出结果。昨天我接到法官的电话,告诉我李宇春方面已经撤诉。我当时问会不会出相关文件证明,法官表示口头告知就行。在法律上,口头告知同样有法律效力。”

  王律师表示接到法院的电话后,他便第一时间告诉了邹某。“对于这样的结果,邹某和他的家人表现得很平静,他们自始至终都相信自己没做过这样的事情。”王律师还向成都商报记者透露,因为此事对邹某及其家人造成了精神上、物质上的伤害,不排除将会对李宇春提出上诉要求赔偿。

  李宇春代理律师:

  希望加大打击网络谣言

  对此,成都商报记者也联系上正在台湾地区演话剧的春春,她表示一切交给律师处理。随即,负责本案的李宇春代理律师祝伟对记者表示:“发帖人恶意损害李宇春的名誉,侵权事实是成立的。但在网络侵权事件中,在确定侵权人身份方面,如无有利的司法协助,受害人是无法自行通过有效渠道确定的。”

  对于撤诉的结果,祝律师有些无奈。他表示虽然国内法制的大环境已经在着力打击网络谣言,但他认为在对个人人身攻击的网络谣言的民事侵权事件的打击力度上还有待加强。“对于任何网络侵权行为(包括本事件),我们会继续不遗余力地尽自己所能去维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司法机关能更进一步加强打击网络谣言的力度。”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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