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处罚力度空前大
记者了解到,新《旅游法》有不少亮点和新变化。尤其针对长期以来社会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旅游购物欺诈等问题,都给出了相应对策,其中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在旅行社严重违约侵犯旅游者权益的特定情况下,需要支付旅游费用1—3倍的赔偿金等强制性规定,都让业内人士惊呼,这样的规定和处罚力度是空前的。
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参加过一些特价团,行程中购物点很多,且规定时间定点购物,导致景区游览时间受挤压,甚至有游客因此与导游发生纠纷,影响整个团的出行。
有关专家表示,以前旅行社的竞争是一种“劣币驱良币”的恶性竞争,很多旅行社都以低价招客,再安排指定购物店高价推销商品,或缩减正常行程,安排游客参加其它自费项目的二次消费方式来平衡利润点。《旅游法》的推出是对这种现象是致命的一击,给正规旅行社一个很高的发展空间。既解决了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明确了经营者、旅游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景界负责人表示,《旅游法》的实施,使得整个旅游业重新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一些坚持做品质游的企业因此获得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部法律,强制力度将比以往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法律更大,执行效率也将更高,这样也促使各旅行社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何嘉告诉记者,未来他们将对旅游细则更加明确,对介绍信息的来源审核更加严格。“我们对行程介绍的措辞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修饰词会减少。比如在行程中出现的4A或5A景区,我们都会进一步核实,对景区的介绍都有明确的信息来源,对时间段的安排也会更加细化。”
市民表示出游品质是关键
“我今年本来没打算出游的,结果现在《旅游法》很快要出台,以后旅游价格可能要翻倍,所以我打算若时间合适,想在9月中下旬去境外旅游。”胡小姐告诉记者。
10月1日起实施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制购物,旅行社经营成本将明显上涨,团费涨价是必然趋势。之所以大幅涨价,是因为在《旅游法》威慑下,旅行社必须改变盈利模式。有业内人士透露,按原来的游戏规则,“带客购物”和“自费加点”是很多旅行社利润的主要来源,以获得高额回扣,来“弥补”团费缺口。而《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让原先的游戏彻底“玩不转”了。
“新规出台后,没有了自费、购物等项目,旅行社既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又要保证利润,就只能上调旅游费用了。”何嘉表示,具体价格涨多少,最终还要看确切线路的情况而定。对于是否会掀起9月出行热潮,他表示,还是有部分游客打算等9月中下旬“十一”产品上线后,再选择出游。尽管价格上涨,但品质更有保障。
新景界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虽然取消了“指定购物”,限制了“自费项目”,小费也列入团费中,表面上团费会上涨,但顾客总体的花销其实是差不多,只是游客把原来在旅行过程中多花在指定购物店的钱用在了团费上。
据了解,出境游是“零负团费”的主要发生领域。何嘉告诉记者,价格方面出境旅游路线会受影响较大。“近两年出境旅游火爆,且盈利较高,主要是因为自费购物点较多,来自购物与自费旅游项目的提成多。”
在对消费者的采访中,绝大多数市民表示,希望新《旅游法》早点实施并严格落实。“虽说旅游成本价格会提高一些,但只要不强制购物、限制购物时间,多给大家一些自由活动的游览时间,我宁愿多花点钱,出游的品质有保证才是最重要的。”市民林女士认为,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自助游,主要是因为跟团游的行程安排太紧密,自由游览时间太少,但是自助游前期的准备工作十分复杂繁琐,令许多人望而却步。“如果旅行社能够更科学合理地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景点路线,让游览时间更充裕,我们会更乐意选择跟团旅游。”
也有市民建议,虽然取消强制购物,行程中还是应该保留少量特色购物点。“大家出来玩都会想带点特产回去,禁止强制购物是应该的,但购物点还是要保留一两个,供有需要的人选购。”市民王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