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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一夜,三名涉酒驾人员被拘留!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注意酒驾四大误区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3 16:48:33

  浙江在线衢州8月23日讯近日,衢州市交警支队柯城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禁酒驾统一行动中,查获8名涉酒人员,并对三名人员执行了行政拘留。8月16日当晚,城区中队集中优势力量,在衢江大桥东侧与新元路路口开展禁酒驾统一行动。整个行动中,共查获8名涉酒驾驶员,并对三名人员执行了行政拘留。

  据了解,从2011年5月1日以后,只要是喝酒开车被查到过一次的,如有再次酒驾,不论两次饮酒后驾车的时间间隔长短,均会被拘留并直接吊销驾照。这不,就有两位驾驶人因未遵守规定被直接吊销了驾驶证。

  一位是家住衢州新新街道的陈先生,当晚与朋友相聚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行驶至礼贤街与衢江大桥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65mg/100ml,后又经核查,陈先生在2012年5月30日竟也因饮酒后驾驶被城区中队处罚过,虽然已经参加满分学习,但由于再次饮酒,他被吊销了驾驶证。更糟糕的是他的驾照是C照和D照,准驾小轿车和摩托车。而吊销驾照是按照最高等级算的,所以他的C照和D照都被吊销了,除了罚款1000元外,还要拘留10天。这下让陈先生后悔不及!

  另一位郑先生也是因两次酒驾被吊照,他在7月29日被查到酒后驾车,驾照被扣半年。当晚又被查获酒后驾车,驾照还处在被扣期间。郑先生最终被吊销驾照、罚款1000元,并且拘留20天。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注意酒驾四大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没事

  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消化得快,一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上人酒量大小取决于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多少,而不是酒量大的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会比酒量小的人少。大量饮酒后血液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而相对的,酒量比较小的人在喝了稍微一点酒后,虽然还达不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实际上人就已经醉了,神智开始不清,这时候开车就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说,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自断定是否酒驾,开车就不要喝酒,喝酒就不要开车。

  误区二: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

  血液里酒精的代谢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但个人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喝高”了当晚没开车,第二天早上开车,不能想当然地就认为“没事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仍然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是“隔夜醉”。

  误区三:没喝一点酒,凭什么说我是酒驾

  虽然开车者确实不曾喝酒,但因疏忽大意食用含酒精的食物而被交警测到酒驾甚至醉驾的事例屡见不鲜。打开电脑,只要输入“汤圆、酒驾”或者“豆腐乳、酒驾”这些个关键词再“百度”一下,相关的因“吃喝”而导致的酒驾新闻就能搜索出一大批,这里笔者不再一一赘述。这里要告诉各位驾驶人的是:判定是否酒驾或醉驾是以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准的,不一定喝了酒才能构成酒(醉)驾,如果头脑中不绷紧“酒驾”这根弦,酒酿丸子、豆腐乳、酒心巧克力、醉虾甚至藿香正气水等用酒做辅料的食物、药物都能成为酒(醉)驾的“罪魁”。因此,开车前的饮食,要谨慎,提防酒从口入。

  误区四:电动车、助力车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交警管不着

  “今天我骑电动车来的,可以放心喝酒了”,抱有此想法的群众当不在少数,电动车属非机动车的想法在群众心里是根深蒂固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追究的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属刑法修正案的追究范围,所以不少人觉得就算酒后驾驶了非机动车,交警也管不着。

  根据《交安法》每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而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的要求。实际上,现在市面上很多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过这个法定标准的,外观与摩托车并无二致,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km/h的标准,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傅婷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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