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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入室抢劫与女租客看电视拥抱 再次约会被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1 16:18:53

  记者邓文婷实习生沙伟越

  “你给我10元钱报销路费吧。”35岁的胡兵离开房间时,对屋里的女子说。女子递给他50元,他不要,坚持只要10元钱,还温情脉脉地对女孩说,“晚上我给你电话。”

  当他再次返回女子所居住的小区时,被早已在此埋伏的警方抓获。

  昨天下午,沙坪坝法院,胡兵涉嫌抢劫罪一案公开审理,沙坪坝检察院检察官提起公诉,建议对胡兵量刑10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租房进女子家中

  胡兵今年35岁,湖南人,中专文化,是个做湖南菜的厨师。2013年3月左右,胡兵丢了工作,平时喜欢在网吧里打游戏。

  胡兵和别人租住一套两室一厅,房租550元。5月份,房租到期了,房东一直催他交房租,他一直拖着,房东勒令他必须在10号以前交房租,否则就搬出去。

  5月9号晚上,胡兵在网上看见了一则租房信息。房子在沙坪坝站西路,两室一厅,一个月1400元。发布租赁信息的叫李娟,20多岁,也是个租赁户,想找人合租。

  胡兵立即和当事人联系,约好第二天中午去看房。5月10号中午,两人见面后,李娟把胡兵带进屋。

  突然拿刀架在她脖子上

  进屋后,胡兵一边看房,一边跟李娟谈起了价格。

  “他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左手勒住我,右手拿着一把刀,架在我脖子右边。”随后,男子将李娟强行带进卧室,要求李娟把钱拿出来。

  既然只有160元现金

  不如……大家一起看个电视吧

  李娟靠近衣柜,伸手拿出一个钱包,钱包里大概有160元。“你不要告诉我,你只有这么一点钱。”胡兵有些心急。

  李娟说,只有这么一点钱。胡兵拿过钱包,把里面的建行卡拿出来,问了密码。在衣柜旁边,胡兵又看见了一个包,可里面也没钱。

  胡兵心里十分冒火,掏出一根烟点上,“我觉得我太失败了,要是我抢的每个人都像你这种的,我还不被饿死啊。”胡兵躺在床上说。随后,李娟被迫和他来到了客厅的沙发上,一起看电视。

  既然没抢到钱

  不如……我抱你一下吧

  看见茶几上也有刀,胡兵拿起来,对着李娟的腰,比划着刺了一下,但没有刺到她。“把我吓惨了。”李娟说,接着他又把刀子放回茶几上。

  胡兵实在是个“性情中人”,他向李娟提出,既然没抢到钱,那就抱她一下,李娟不同意,胡兵还是硬抱了一下。临走前,胡兵拿走了茶几上的透明胶带。

  既然不可能白跑一趟

  不如……你给我报销10元路费嘛

  “我跑了一趟,你不可能让我白跑吧,你给我10块钱报销车费嘛。”胡兵对李娟说。

  李娟提出拿50元给他,他没要,只要了10元钱。“等他抽完烟,我主动提出送他下楼,他才答应下楼。”李娟事后回忆说。

  既然都像男女朋友了

  不如……我请你吃饭晚上再见个面吧

  李娟把胡兵送到小区门口途中,胡兵又说,“你不觉得我们很像男女朋友吗?”

  在小区门口,胡兵主动提出请李娟吃饭,还说晚上再联系她。胡兵离开后,吓破胆的李娟才缓过神来,对小区的保安说,自己被抢劫了。

  物管立即让她报警。报警后,民警很快来到李娟家中。警方正在调查的过程中,胡兵给李娟打了电话。

  “我在你的小区门口。”胡兵说。

  “你等几分钟,我马上就来。”李娟在电话里说。

  胡兵和李娟见面之前,警方出现,当场从他包里搜出了作案的刀具、10元钱和透明胶带。

  或面临至少10年徒刑

  法庭上,胡兵说,自己抢劫是临时起意,而且属于抢劫中止。他说,刀具是2012年11月份在超市买来削水果的,“我一直放到我包包里,没有拿出来用。”

  “我当时的确是为了去租房子,看见只有一个女孩在,才临时这么干的。”他辩解说,后来的10元钱也是对方主动给的。

  检察官说,胡兵的辩解,不符合正常逻辑。检察官称,胡兵作案的刀具,比平时使用的水果刀大一倍,且刀具是崭新的,还有商标。“如果是11月份买的,还会这么新吗?”

  “胡兵在侦查阶段曾供述,他想到可以以看房的名义,进入他人家中,若家中人多,就假装看房子,若只有一个人,就实施抢劫。是有目的的进行抢劫。”

  “从进屋实施抢劫,到从被害人手中拿走10元钱,这个过程是抢劫的持续,其行为并没有中止。”检察官说。

  沙坪坝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胡兵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首先是入室抢劫,其次是携带了刀具。检察官建议量刑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重庆时报 作者: 编辑: 单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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