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中国人口红利面临拐点 专家吁调整生育政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0 08:23:50

  近期,有关中国有望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的消息引人关注。多位专家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中国的人口红利面临拐点的当下,应当尽早调整生育政策,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劳动力的素质,以应对人口红利消减和老龄化加剧带来的“未富先老”的挑战。

  生育政策将适时调整

  中国的生育政策似乎到了要做出调整的关头。近期,有关中国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的消息引发广泛热议。

  针对此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一周内多次进行了回应,明确提出“要完善生育政策,适时出台调整方案”。

  “生育政策早应该调整了。”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的人口结构在变化,人口红利在下降,中国应该顺应规律,调整生育政策,如果再实施这么严格的计划生育,对将来是很不利的。

  所谓“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

  牛犁指出,人口红利下降意味劳动年龄人口越来越少,劳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急剧减缩,这个减缩必然带来这样一个直接后果:社会中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储蓄率会大幅下降,转化为投资的资金变少,资金不够,那么整个经济的增长活力也就会减慢。

  人口红利面临“拐点”

  事实上,中国的人口红利正面临着“拐点”。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2012年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末,中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69.2%,比上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这是相当长时期以来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首次出现下降。

  与此同时,中国的老年人口的比重继续攀升。公报显示,2012年中国大陆60周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比上年末增加了891万人,提高了0.59个百分点。

  面对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首次出现下降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表示“要高度重视”。他预计,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至少在2030年以前,会稳步、逐步有所减少。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首次下降意味着中国人口红利消失的拐点已在2012年出现,将对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中国应当在心理和政策上做好足够准备。

  牛犁则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一个客观的情况是,中国目前还没真正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却不得不面临“未富先老”的挑战。面对着人口红利的消减和老龄化的挑战,中国的相关人口政策、社会政策、社会保障体系都应该作出应对措施,要不然很成问题。牛犁指出,往往现行的体制具有很大的惯性,所以现在新一届政府要全面启动新一轮的体制改革,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也是大家所期待当中的。

  应对“未富先老”挑战

  如何应对人口红利的消减和老龄化的挑战?专家指出,一方面要调整生育政策,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戴相龙在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曾建议,中国可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适时对人口政策进行“微调”,比如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生育二胎。

  主流的人口学专家们多认为,放宽生育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激增。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由于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低生育思维定式已在新生代家庭中悄然形成,实行“单独二胎”从长远看不会对人口总量造成较大影响。

  蔡昉指出,中国应该研究适当调整人口政策,政策底线应当是放开二胎。不过,现在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即使人们还愿意生,要“长成”劳动年龄人口也得15年或者更久,难以改变劳动年龄人口的下降趋势。因此,保持经济增长、应对人口红利减少,归根结底要靠技术进步和解放生产力。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诸建芳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中国劳动力的富余程度跟过去相比确实出现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从过去的强调劳动力数量,转变为更注重劳动力的素质,,要通过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进而提升劳动生产率。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李金磊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