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低价收购大量病死猪,谎称用来喂鱼,实则私开屠宰“黑窝点”。案发后,执法人员从涉案的屠宰点及冷库内查扣非法屠宰的病死猪肉10吨,猪头217公斤,涉案金额超17万元。
8月12日,龙游4个农民收到来自法院的判决书,7天前,他们被龙游法院判了刑。
“黑窝点”
查出10吨病死猪肉
2012年7月末的一天,一个举报电话打进龙游县商务局:詹家镇某村,有人偷偷摸摸开了一个私宰病死猪的窝点。
执法人员很快确定黑窝点的位置,是村里的一幢民宅。
3天后,商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执法人员进入民宅大院后,一股恶臭令人作呕:民宅的院子内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瓦房,里面堆放着一摊摊猪肉,地上血迹斑斑,污水横流。
通过现场确认,执法人员发现,这间并不宽敞的瓦房里,有猪肉800多公斤,均没有检疫标识,基本上都是病死猪肉。正在现场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控制。
就在同一时间,几公里外的小南海镇,一个冷库也被找到,冷库里存放着近10吨分割好的病死猪肉。
几名嫌疑人承认,这个黑窝点和冷库均是他们的,瓦房作为病死猪分割再销售的中转点,冷库则用来存放处理过的猪肉。
用喂鱼做借口
疯狂收购病死猪
朱某是龙游湖镇的一个农民,去年7月初,听说贩卖死猪肉投入少回报高,便动起了歪脑筋。朱某找到朋友金某,合计一番后,两人又找上赖某,邀请他一块干。3人分工明确:朱和金负责收购和销售,赖负责屠宰和处理。
几天后,他们在詹家镇租了一间瓦房,女房东姓胡,尽管知道他们的意图,但胡某并没有拒绝和阻止,她将房子租给了3人。
随后的半个月时间里,朱某和金某的足迹遍及龙游、衢江等地农村,通过熟人介绍直接与养殖户联系,每天都在收购病死猪,多的时候一天十几头,少的也有三四头。为了掩盖真相,收购时,他们用同一个理由:“我们家开鱼塘,这些病死猪是拿回去喂鱼的。”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他们收购的基本上是病死或者难产而死的母猪,均未经过检验,有部分病死猪甚至在收购时内脏已经发臭。因为是死猪,收购价非常低廉,有些一头还不到200元。
成批死猪源源不断运到位于詹家的这个农家小院里,赖某负责屠宰、切割、加工,朱某和金某又在小南海找了个冷库,处理完的猪肉放进冷库里保存。
加工者连同房东
均被判刑
万事俱备只需出售。2012年7月30日,在他们还没来得及出售时,由当地商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从这个黑窝点以及冷库查到非法屠宰的猪肉10.055吨,猪头217公斤,涉案价值共计17.88万元。
8月5日,龙游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朱某、金某、赖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十个月,朱某和金某分别需缴纳2万元的罚金,赖某的罚金1万元;提供场所的胡某也被判为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