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报6起公车私用情况 责令加强管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11 09:18:45
浙江通报6起公车私用情况
责令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8月9日,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社会通报了近期少数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的情况。涉及6家单位,责令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于7月29日晚、8月2日晚两次对杭州市区的60多家酒店、会所等周边停车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省直机关牌照车辆16辆。经逐一调查核实,发现少数单位公车管理不严,少数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通报,出现公车私用现象的6家单位分别为: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7月29日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二、省台办一名副主任7月29日晚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三、省卫生厅一名巡视员7月29日晚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四、省接待办一名副主任8月2日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五、省质监局一名驾驶员,7月29日晚公车私用。
六、中石化浙江分公司一名驾驶员,7月29日晚公车私用。
其余车辆属正常公务接待或正常停放。
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上述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公车管理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要求省直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省委“28条办法”认真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提高认识,清除麻痹思想,带头改进“四风”,远离“酒局”、“牌局”,自觉维护领导干部形象。
若发现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可拨打监督电话0571-87057284;网上举报窗口www.zjjgdj.com,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见习记者陈佳
编辑:
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