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府:切实做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10 08:24:56
原标题: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森林是国家的宝贵资源。针对当前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国家森林消防指挥部已将浙江西部等地森林火险等级提高到红色预警。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市仍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将继续维持在高位,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消防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森林消防工作通告如下:
一、2013年8月10日至8月25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林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林区野外禁火期间,严禁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严禁烧田坎草、炼山等生产性用火;严禁在林内及林区边缘进行爆破等行为;严禁使用电、火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各地、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森林消防区、风景旅游区要增加检查哨卡,全面实行禁火管理,凡进入人员必须接受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确保火源不入山、林区不用火。
四、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五、违反本通告,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查处。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野外用火巡查,做到见烟就查。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现森林火灾,拨打森林消防火警电话:3086119。
特此通告。
衢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9日
来源:
衢州日报
作者:
编辑:
陈苹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