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细化的细则
“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原料供应商相对固定,质量稳定可控”
审查细则意在扶优汰劣,重振奶粉行业。
审查细则称:奶粉生产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或基粉为主要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完整的干法工艺,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而对于企业管理制度审查,审查细则要求: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场,确保生乳的质量安全。建立生乳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每批生乳应有检验报告表明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 19301)的质量、安全要求,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记录。
以全脂、脱脂乳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自控奶源。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原料供应商相对固定,质量稳定可控。对采购的全脂、脱脂乳粉批批检验,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19644)的质量、安全要求。
而对于企业自建奶源和自控奶源,宋亮表示,自建奶源对企业来说不难,但是自控奶源则是比较难,因为一些企业不仅没有自建奶源,原料奶粉主要是依靠其他企业,而且多有贴牌生产或者委托生产,因为无力自建奶源,希望通过和奶源源头合作,并肩控制关系是很难的,这需要政府出面协调。
飞鹤乳业法规部负责人魏庆梅表示,“大多数奶粉企业都有奶粉生产能力,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差距就是在没有自有奶源。”魏庆梅称:大的内外资企业此前按照GMP标准建设厂房生产线等,为执行细则大企业不需太大投入。
另外审查细则要求,企业应至少对以下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点形成的信息建立电子信息记录系统。湿法工艺:原辅料验收,配料,均质,杀菌,喷雾干燥,包装。干法工艺:原辅料验收,称量,隧道杀菌,预混,混合,包装。
宋亮表示,新的征求意见稿,比之前要求更严更细化了,甚至对奶粉湿法工艺和干法工艺具体生产关键控制点技术都作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国家希望通过对奶粉行业兼并重组和实施GMP标准,来整顿行业。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审查细则对奶粉生产企业研发能力制度要重点做审核。而对于企业的研发能力,食药总局从3个方面对企业作出明确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建立自主研发机构,配备食品相关专业5人以上研发人员。研发机构至少能够完成一下任务: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跟踪评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防范措施。研发机构应有相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
宋亮表示,食药监总局这一点要求很关键,就是要求奶粉生产企业自建自己的研发中心,独立完成新配方的开发,以前,不少企业是买别人的配方生产配方奶粉。
部分国内企业虽然建立了企业自有的研发中心,但是研发中心实力并不强,而是依靠与国外的研发机构合作研发新配方,这一次,这种模式或将受到冲击。
淘汰半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