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欠债不还钱最多被称为“老赖”,可现在“老赖”也有可能因“赖”而获刑!昨天,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不少“老赖”以“赖”试法,已被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等盯上,目前已有4人被判刑。
首个跨地域追捕的“老赖”在昆明落网
家住市区的卢某没有想到,都跑到昆明了,居然还赖不掉工程款!近日,越城人民法院成功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卢某因“赖”而成为专项行动中首个被跨地域追捕的“老赖”,目前已被正式批捕。
卢某欠余某工程款14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越城法院依法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等,但卢某一直拒不到庭,逃避执行。而经查,其并非一无所有,其名下有雷克萨斯小轿车一辆。而且卢某在2010年10月投资成立的一家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万元,其占股权90%),一直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在执行期间,余某向承办法官反映,其曾多次与卢某联系,但多次被告知,法院既然已经受理案件,就让他去找法院要钱。综上,越城区法院确定被执行人试图抗拒该案执行。
而在明知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自己又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卢某仍通过交通银行卡转出资金40余万元,属在执行期间转移、隐匿财产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法院就该案函告公安机关。今年5月20日,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在网上发布通缉令。最后,卢某在昆明被当地公安部门有效控制。
全市共有30余名“老赖”被执法部门盯上
据了解,卢某只是此次全市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中的一例。近日,我市法院联手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共同发布了一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刑事案件中的有关问题,三家联手对“老赖”下“重典”:像卢某这样明明有履行债务能力而拒不还款,想方设法逃避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老赖”,将在三家的通力合作下,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起诉,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诸暨的黄某几天前就刚刚因“拒不执行罪”被判了9个月的有期徒刑。黄某因生意上的欠债问题,与杭州一家制版公司有经济纠纷。经法院多次执行,黄某尚欠杭州该公司46万余元。2011年4月,黄某将其所有的位于诸暨暨阳街道的一套住宅,以58万余元价格转让他人,并将房款归还其他债权人。可期间,黄某却隐瞒了自己手里尚有37万左右人民币的情况,向法院工作人员谎称钱已全部用于还债,拒不归还杭州制版公司的欠款。对此,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黄某再也无法抵赖。据此,法院遂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黄某最终获刑9个月。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实施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已经有30余名涉嫌拒执罪的“老赖”进入行动组视野,被一一摸排调查、搜集证据。其中6人被公安机关立案,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