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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丈夫强迫5名少女卖淫 1月牟利超15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4 16:58:12

  一名浙江籍女子伙同丈夫在广西北海租房,然后以招聘按摩女“合股经营”,给予对半分成的“优厚待遇”为诱饵,通过朋友介绍网罗5名云南籍少女卖淫,其中年龄最大的刚满18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该卖淫团伙“营业”一个多月,牟利超过15万元。

  近日,北海市警方接到当地民众举报称,该市海角路某出租屋二楼住多名时尚少女。每当夜幕降临,她们就穿着暴露,妆扮妖艳,聚在大门口打情骂俏,勾引过往男子进行性交易,街坊邻里对此议论纷纷。

  8月2日凌晨,北海市警方了解情况后蹲守该地准备当场捉现行。随后,几名男子陆续进入警方视线,并与艳女牵手上楼。

  当日凌晨0时40分,警方成功控制该卖淫团伙老板娘谢某,并分别在4个房门紧闭的房间各抓获一对卖淫嫖娼现行,并收缴嫖资数千元,以及避孕套、账单、笔记本等资料一批。在大门口负责“警戒”的谢某老公“大头”见势不妙,便逃之夭夭。

  经传唤审查查明,谢某系33岁的浙江籍女子,其伙同丈夫“大头”于今年6月底在北海租房,强迫5名云南籍少女卖淫。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谢某“家法”严厉,实行统一食宿,统一保管手机、身份证和存折等物品。上钟接客分别记账,“营业收入”归老板保管,“小姐”分红成“空头支票”。5名少女不准外出,不得与家人和朋友联系,生活起居被严密监控,每人给配一台只能接听的手机供通风报信使用,施以棍棒“调教”和语言恐吓,强迫她们屈服接客。

  更令人发指的是,谢某还用药物控制“小姐”经期,强迫她们经期卖淫。少女月经期也要打止血针,做到天天接客赚钱。

  每天晚8时至次日凌晨4时为“上班”时间,每人日均接客10人以上。据警方查扣的记账资料显示,谢某掌控5名少女,如同拥有一台印钞机,源源不断为他们“创收”。“营业”一个多月,牟利超过15万元。

  3日,涉嫌强迫容留妇女卖淫犯罪的谢某已被北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陈某等4名嫖客及被抓现行的4名卖淫少女全部领到行政拘留罚单,在逃的“大头”正在抓紧缉捕中,另一名未成年少女经教育后释放。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陈燕郑相元张枭杰 编辑: 单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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