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的酒 晚上9点过仍查出酒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3 14:48:09
8月1日,因酒后驾车,龙游的老司机姜先生被龙游交警大队处以暂扣驾照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他的准驾车型也由A1A2降为A2A3。
谈起此事,有19年驾龄的姜先生有些哭笑不得:酒精“潜伏”时间还真够长的。
7月31日中午,姜先生和朋友在饭店吃饭,席间喝了一杯杨梅酒,之后他回到单位上班。喝酒不开车的道理他懂,一个下午,他都呆在办公室里,没出门。
到了晚上9点,姜先生准备下班回家,想着离中午喝酒已经过去近10个小时,自己脑子也蛮清醒,便发动了自家小车。车子开到龙游县民居苑附近时,他被执勤交警拦下,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让他大吃一惊: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
姜先生彻底懵了:“我中午喝了一杯杨梅酒,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怎么还能测出酒驾呢?”
姜先生再次做了检测,结果仍达到酒驾标准。这下子,姜先生是一脸的懊恼:“没想到这酒的后劲这么足,过了这么久,还没挥发掉。”
龙游交警大队一民警说,类似事情他们之前也碰到过,对于酒驾,不少驾驶员会有这样的误区:酒后如果休息一段时间,就没有问题了。“其实,这种想法不对,每个人的身体素质不一样,体内酒精代谢情况也不一样,有些人挥发快些,有些人可能需要一天甚至更长时间,所以一定不能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觉得过几个小时就没事了。”这名交警说,为保险起见,建议市民喝过酒后,24小时内都不要开车,尤其是前一晚喝酒太多的,第二天一定不要碰车。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方俊 通讯员 张秀 陈小华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