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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建市以来最大入室抢劫案审结 主犯被判无期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2 16:05:34

  郑某是名退伍军人,原本有稳定的工作。而令人唏嘘的是,他赌博成瘾,输光身家后,一错再错,做出一个“黑吃黑”的决定。

  郑某伙同他人抢走“游戏高手”徐某的现金、汽车和银行卡等物,共计400多万元,被警方称为“衢州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抢劫案”。

  衢州新闻网8月2日讯(记者徐颖之通讯员张旭)昨天,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我市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入室抢劫案。主犯郑某犯抢劫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上嚎啕大哭

  “他本性不坏,可法律意识太淡薄。”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郑某并未想到他将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开庭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尤其是当得知母亲由于伤心过度,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后,他嚎啕大哭。

  郑某今年29岁。从部队退伍后,他迷上了一种在网上玩的、名为“456”的赌博游戏。可似乎是运气不佳,他一连输了十几万。

  去年6月,郑某听说徐某是玩这个游戏的高手,已经赚了近千万,最近还买了一辆奥迪Q5。他和好友王某一致认为,徐某一定是“出老千”,应该去“拿”点游戏币回来。

  两人跟踪了好几次,掌握了徐某的日常活动及住址,并注册了几个游戏账号,准备用于存从徐某处取得的游戏币。

  作案前咨询律师

  制定作案计划时,郑某和王某产生了分歧,一时间争执不下,郑某决定咨询律师。

  他们上网找到北京、杭州等地的律师,将自己的经历说成是朋友的,询问“强行去对方家里,让他退回游戏币,是否构成抢劫”?律师给的答案多为,网络游戏币属虚拟财产,抢劫虚拟财产不好定性,要看实际情况。

  得到律师模棱两可的答复后,郑某反而坚定了“抢”的决心,王某决定不和郑某一起行动。

  考虑到人手不够,郑某便联系了在湖南的朋友杨某,杨某又带了徐某和江某来到衢州,成为郑某的“帮手”。

  2012年7月18日晚,他们行动了。

  持刀抢劫游戏币

  “不要喊!我们是劫财的,不会要你们的命。”当晚11点左右,徐某夫妇一回到家,三名蒙面歹徒就冲入室内,持刀挟持了他们。他们被胶带捆绑手脚封住嘴,被袋子套住了头。随后,一男子进入徐某家,将徐某带入书房。他便是郑某。

  郑某要求徐某把游戏币转到自己账户上。被殴打、水闷、胁迫后,徐某照办,将游戏账户中的12亿游戏币(价值7万余元)转到了郑某事先准备好的账户中。

  得手后,郑某仍不满足,又从徐某的银行卡中强行转出10万元,购买了14亿游戏币转入自己账户。接着,郑某准备从徐先生的网上银行账户中转些钱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但一直未能成功。

  最后,郑某还写了一张徐某的“询问笔录”。记录下徐某在网上通过漏洞赢钱的经过,怎样才能多赢少输。还让徐某签字画押。

  见警车落荒而逃

  第二天凌晨3点,4人将徐某押上他的车,将他带到常山。

  在车上,他们拿走了徐某3张银行卡。从银行ATM机中取走了6万元现金。之后,其中两人驾车到萧山,刷卡购买了3条金项链和1条金手链,价值73212元人民币。

  上午8点多,负责留在常山看守徐某的郑某两人越来越怕。当见到警车从附近经过,干脆将徐某留在车中,逃离了现场。

  当时,郑某等4人抢走的现金、汽车和银行卡等物,共计400多万元,被警方称为“衢州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抢劫案”。

  衢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的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实际抢劫了31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而具有戏剧性的一幕是,这起特大抢劫案引出了特大网络赌博案。抢劫案中的被害人徐某,在今年5月被衢江法院判处犯有赌博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15天,并没收非法所得。据他本人交代,他用于网络赌博的赌资达9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00余万元。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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