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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务员为生二胎与妻子假离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2 15:17:55

  这几年,由于本报记者一直做人口和生育政策报道的缘故,认识了全国各地100多个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单独”家庭,与他们交流,听他们说自己的故事。

  这100多个家庭里,妻子小的有二十七、八年纪,最大的今年已经41岁,仍然在“苦苦地等待”。这些家庭中至少有一方为公职人员(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或国有企业职工)——从中央国家机关到乡镇街道基层皆有——因而,他们受到现行计生政策的约束也最大。

  其中一位叫阿昌(化名)的男士,是南京的公务员,今年40岁,家中独子,妻子则还有一个姐姐。

  夫妻俩在2008年有了第一个男孩,但一直想要第二个宝宝,因为阿昌不想儿子再跟自己一样“孤单”地长大,没有个“玩伴儿”。

  2010年,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第一次透露出国家将“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阿昌从媒体报道中得知了这一消息。起初,他每隔几个月就会给记者邮件,询问记者是否了解政策的新走向和变化。

  今年3月的一天,阿昌再次来信:

  “单独二胎政策今年会放开吗?因为就在今天,我老婆不小心又怀孕了,对此我是既高兴又发愁,高兴的是我们终于可以有第二个孩子了,发愁的是我要为此丢了工作而且要缴二胎费。虽然我想让老婆打胎保工作,但一想到老婆为我已打过一次胎了,实在不想让老婆再打胎了。所以说,就是丢工作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还有……如果我现在立即辞职,会影响单位其他同事的奖金吗?一起工作这么多年了,真的不想影响他们……”

  实际上这几年,记者身边就遇到过好几个类似阿昌这样的例子。其中就有记者的一位大学同班同学,夫妻俩都是公职人员,也是“单独”家庭。妻子怀上了第二个宝宝,尽管丈夫想尽各种办法,仍然未能拿到第二个“准生证”,无奈只好让妻子去做了流产。

  阿昌的担心也并非多余,在不少地方,除实施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外,还强力推行“一票否决制”:一个单位只要出现一例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例,则全单位取消当年和下一年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不得提拔和晋升职务;任期内被否决两次以上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已提拔或转(调)任后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的,予以追溯否决。

  在有的地方,“一票否决制”还堵死了违反计生政策者入党入团、报考公务员、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当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评劳动模范的通道。

  为了避免因超生给单位同事带来影响,阿昌的几位朋友给他建议是“假离婚”,找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未婚或未生育的亲友,与妻子“假结婚”,然后取得“准生证”。生下来之后,他们再离婚,然后夫妻俩“重新领证”复婚。

  这可能也是这些年来,不符合生育第二胎政策的夫妻们想生育第二个孩子时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假的医学证明”,“证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存在重大生理缺陷或疾病,然后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无论是哪种,都是非常艰难的选择。要知道,原本是“假离婚”,到后来“假戏真做”的故事,也并不是没有过。

  因此,阿昌和他的妻子陷入了挣扎。

  几天后,阿昌给记者邮件:“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政府宣布无条件对所有公民都放开‘二胎’,高兴啊,醒来才知道这是空的……”。

  又过了两个星期,阿昌说,“经过半个月与家人的沟通,最终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为了不使我丢掉工作,决定用假离婚的办法。”

  邮件持续而来:

  “我已经和我老婆离婚了,我们的两套房子一人一套,她的户口也迁到她名下的房子内,请问这样的话,计生委还会来找我的麻烦吗?我的工作不会丢了吧。过两年后我和老婆复婚,那孩子就可名正言顺地回到我身边,这样应该可行了吗?”

  ……

  “我老婆离婚后,不愿找一个人假结婚,这样的话计生委会找我的麻烦吗?这是我最担心的。”

  ……

  前几天,记者收到阿昌最近的一封邮件:

  “昨天刚刚在一个陌生的小区租了一个房子,老婆和我悄悄地住在那儿。现在是离了婚又到别处租房,静静地等待我的第二个宝贝出生。这么麻烦都是给逼的啊……”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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