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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菜刀侵权 工商打假保护“老字号”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02 10:14:50

  浙江在线衢州8月2日讯 近日,衢江分局接到大洲“同字七号”菜刀的经营者郑秋和的投诉,称有人在淘宝网上以其“同字七号”菜刀为名对外销售菜刀,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其销售造成损害,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衢州市衢江区同字七号刀具厂是衢州历史上的名牌产品之一,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和好评。郑金高(郑秋和的父亲)于2009年被浙江省文化厅被评定为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洲厨刀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同字七号”同时也是浙江省商务厅认证的浙江老字号,是大洲菜刀的金字招牌。

  接到该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分析,这种情况存在两种情形:一是该卖家自己生产菜刀,例如大洲镇上其他的菜刀制作人,套用“同字七号”的名号对外销售;另一种则可能是该卖家到“同字七号”刀具厂购买菜刀,然后放到网上卖。由于网络销售的特殊性,无法看到实物,执法人员建议郑秋和以个人名义到该店铺买一把菜刀,查验到底是何种情况。

  7月31日,郑秋和将快递寄来的菜刀拿到所里,该局执法人员根据快递包裹上的寄送人电话,与店铺经营者陈某取得联系。经双方证实,陈某在网上销售的菜刀的确是“同字七号”刀具厂制作的,但原材料是陈某自己提供的,一共制作了10把。陈某分给亲朋好友后剩下6把,就挂到自己的淘宝店铺上对外销售。

  经双方友好协商,郑秋和要求陈某不要在其淘宝店铺内以“同字七号”名号对外宣传,以免因材质不同,造成消费者误认“同字七号”菜刀的质量问题,同时对剩余菜刀予以下架,陈某表示认可。郑秋和对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处事严谨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并感谢工商部门对其老字号的品牌保护。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严明明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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