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被拐卖后养在猪圈里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30 16:23:36
谎称将孩子送人抚养,实际上却把孩子卖掉。近日,奉贤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拐卖吸毒人员初生婴儿的案件,谢某、陈某等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批准逮捕。
来沪多年的段小琴一直有吸毒史,2007年9月因吸毒被处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2009年4月出来后认识同为吸毒人员的奉贤人许某,之后两人同居。 2010年6月,段小琴生下一名男婴,由于两人都没有正当职业,无法养育孩子,许某便找来熟人谢某帮忙。谢某是吉林人,在上海奉贤已呆了十多年。谢某称,奉贤当地有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妻没有子女,可以收养孩子。经过商量,段小琴和许某同意把孩子送给别人抚养,谢某抱走孩子后给了他们七八千元,称是对方给的营养费。实际上,谢某以18000元的价格把孩子卖给了山东人陈某。
陈某1997年从山东来上海打工,在奉贤区西渡镇做水果生意。因为听老家的吴某提及想买孩子,陈某便从谢某处买回孩子,交给从山东赶来上海的吴某,吴某把18000元给了陈某。把孩子带回家后,吴某没时间照顾孩子,男婴被放在猪圈里喂养,经常哇哇大哭。啼哭声被来吴家帮忙的郭兰听见了,她与丈夫结婚快6年,一直没有孩子。谈妥后,吴某把孩子卖给了郭兰一家,收了36000元。
今年6月,经知情人章某举报,公安机关锁定谢某、陈某二人。此时谢某已于2011年离开上海回到吉林老家,陈某则在2013年初去了江苏南通。警方迅速将二人抓获,并去山东将吴某和郭兰夫妇以及孩子带回上海。
目前,谢某、陈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已被奉贤检察院批准逮捕,吴某因有自首情节且态度良好被取保候审,郭兰夫妻虽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但因态度良好,积极配合,也被取保候审,奉贤检察院将依法对他们提起公诉。
来源:
新闻晚报
作者:
记者茅冠隽通讯员章雯
编辑:
单春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