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警方指派民警“看护”私人老板建的别墅
本报讯“平日里都有民警在别墅里守着,偶尔还有两三个民警‘驻扎’执勤。”近日,三亚市民郑先生向媒体反映称,三亚警方指派民警“看护”私人老板建的别墅,有时甚至住在别墅里。对此,当事民警表示,领导交代要多关注那里,但是他们没有住在别墅里。记者陈标志文/图
男子反映
今年42岁的郑先生是三亚市凤凰镇居民,他提供给媒体的一份材料称,三亚警方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指派民警专门“看护”位于三亚市海坡一横路的一幢别墅,有时甚至住在别墅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与外地老板合作盖房起纠纷
郑先生介绍,他的岳母黄三黑(2012年已故)是三亚市海坡村村民。2004年10月,其岳母与外地老板何某某签订了一份合作盖房协议,打算在三亚市海坡一横路上盖一幢别墅作为旅馆经营。“我岳母出土地,对方出资。后来起了纠纷,双方闹翻了脸。”郑先生称,在有关方面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多份补充协议,“2010年1月29日的《补充协议》要求双方‘保持现状’,但可以清理垃圾,进行别墅室内装修。”
涉嫌“损坏财物”被拘留37天
郑先生称,今年1月24日,对方在工地上违章砌围墙,使得双方矛盾激化。“当天,三亚市政法委、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几十个人守在工地现场,偏袒对方在我岳母家的土地上违章砌围墙。”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今年5月4日,郑先生的家人让其叫来一辆铲车,推倒了围墙,“结果警方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把我拘留了,我被羁押在看守所37天。”郑先生说。
记者看到,郑先生提供的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上写着,“我局正在侦查故意毁坏财物案,因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犯罪证据不足”,于6月28日取保候审。同日,三亚第二看守所出具了《释放证明书》。“我仅仅帮亲属叫了一辆铲车,他们这样关我37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郑先生说。
“民警给老板‘看护’别墅”
“这个事情是个人经济纠纷,警方不应该插手。”郑先生说,今年5月份至今,三亚警方专门指派民警“看护”别墅。“平日里都有民警在别墅里守着,偶尔还有两三个民警‘驻扎’执勤。那是我岳母家的土地,可是我们连靠都不能靠近。”郑先生称,一旦他们靠近,民警就把他们赶走。而且,三亚湾派出所的民警有时候晚上也住在别墅里。“警方是保护广大老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是给哪一个人当私家‘护院’的。”郑先生称,他对警方的这一做法难以理解。
民警回应
领导交代多关注那里,保护外来投资者
记者来到三亚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三亚湾派出所,采访了当事民警张某。张某称,这是领导交代的事情,曾经有一个月,他们24小时守在那里,“围墙里是何某某的别墅,三更半夜有人捣乱,拿砖头将玻璃砸烂,将围墙推倒怎么办?”至于“晚上住在别墅里”,张某予以否认,“那里哪有地方给我住?”
张某称,领导交代他上班时间重点盯住那里,多关注那里,“最近,我上班时会带着两名协警到那里巡逻。”张某补充称,该举动也是保护外来投资者。
随后,记者就此到三亚市公安局采访。三亚警方相关人员表示,若要采访,需要先写采访提纲,等领导审批后才决定是否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随后提交了采访提纲,但几天过去了,依然没有相应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