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起诉要求撤销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25 14:40:43
上班时受伤,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公司却不认可,向历下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随后受伤员工向法院提起行政附带民事的反诉。近日,该案在历下区法院行政庭的努力下成功调解。
2012年7月18日晚,章丘人汪介西在章丘某电炉公司上班,在钩取电炉内的锻件过程中,被铁撬棍击伤面部,在章丘市相公医院、章丘市中医院治疗,被诊断为下颌骨骨折。同年9月5日,汪介西向章丘市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章丘市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于2013年1月30日作出《工伤认定书》。
2013年4月底,章丘某电炉公司不服章丘市的工伤认定,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不久,工伤受害人汪介西也向济南市历下法院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本案审判长、济南历下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任军发现,原告作为企业来说,并不是完全想否定职工的工伤事实,而是担心认定工伤后,职工提出过高的要求,从而心存顾忌。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将行政争议先搁置在一边,就实质性的赔偿、补偿达成了协议:章丘市某电炉公司一次性支付汪介西因工伤所产生的赔偿和补偿等总计金额四万五千元整。
来源:
山东商报
作者:
通讯员刘科晓学记者崔艳红
编辑:
单春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