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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配套幼儿园 租金该交给谁?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20 15:28:05

  昨天,建邺区香缇丽舍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拨打本报热线96096反映:该小区内有一座配套幼儿园,租用的房屋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该幼儿园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和该小区的开发公司签署的。现在,小区新的业委会全面接受小区治理,鉴于幼儿园租赁的2300多平米的房屋,产权是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希望从今年开始,幼儿园能和业委会重新签署订立租赁合同,把租金交给小区业委会。但是,小区业委会的要求,遭到了幼儿园以及原开发商的拒绝。

  业主不满:

  幼儿园租金应当交给业委会

  昨天,记者来到香缇丽舍小区,小区业委会郜主任和业委会委员接待了记者。他们告诉记者,他们是小区在去年新选举产生的第二届业委会,上任后应广大业主的要求,更换了物业公司,收回了小区周围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相关产业的管理权。所有的产业收回得都不算容易,但是经过业委会努力,都已经做到了。但是,唯独在小区内的一栋大约有2300平米的小楼的租赁权,业委会经过几个月努力,都没能和租赁房南希幼儿园达成共识,这个租赁权也没有收回。

  小区业委会郜主任透露,南希幼儿园从2006年开始进驻小区内的3层小楼,现在幼儿园正常时段有400多名幼儿就学,规模很大。幼儿园从2006年进驻开始,先是和小区当时的开发商南京新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约,合同期为15年。后小区全部开发完毕,新苏置业的母公司永泰控股公司就把新苏置业公司给注销了,幼儿园随后主动与永泰控股补签了协议,合同期从2006年到2021年,合同期依旧为15年。本来,业务会并不知晓幼儿园租赁的房产产权是谁的。但把和新苏置业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原物业公司——瑞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换之后,在整理残留文件后业委会发现,新苏置业公司曾经在2006年8月和瑞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资产转移协议,其中甲方是南京新苏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是南京瑞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议中第一条就明确,甲方开发建设的香缇丽舍幼儿园为小区公共配套建筑,其产权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认为,既然幼儿园租的房屋,产权是小区全体业主所有,那过去不提了,现在开始幼儿园就该和业委会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把租金交给业委会。他们无法接受,幼儿园租用全体业主产权的房屋,却把租金交给已经离开的开发商。但是幼儿园对于业委会的建议无动于衷,不肯配合解决问题。

  幼儿园喊冤:

  和开发商签了合同不能违约

  随后,记者来到南希幼儿园,说到与小区业委会租赁费用的纠纷,幼儿园的费园长觉得自己非常冤枉。费园长告诉记者:“我只是一个租赁的经营者,钱交给谁都是交,交给谁我也不能少交1分钱。但是之前,我是和开发商签署的租赁合同,并在开发公司注销后,与母公司续签合同,时长为15年。现在,开发商对我来说没有违约,房屋他们交给我使用,如果这个时候,我主动提出来和开发商解约,和业委会签约,那么是我违约,我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我把租金交给业委会,与我签署合同的开发商继续来找我要钱,我又该怎么办呢?所以,整件事幼儿园都是个受害者。”费园长还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无法满足业委会的要求,导致了小区个别居民对幼儿园意见很大,上个星期还用垃圾堵了幼儿园的门。晚上还把幼儿园的供电电闸拉掉,不给幼儿园供电。但是,没电后,幼儿园对于还在上困难班的孩子们的饮食安全无法保障,已经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运作。费园长表示,如果业委会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把自己告上法庭,看法院最后如何判决,如果判自己今后该把钱给业委会,她不会有意见,跟前面的开发商解决也有了依据。

  开发商强硬:

  不会放弃幼儿园的产权

  对于业委会和幼儿园的诉求,其实矛盾最终纠结于该栋楼的产权到底归属于谁,而此事建邺区南苑街道也多次进行了调解,但是到目前没有结果。昨天,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原开发商的母公司,但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从参与调解的相关部门了解到,对于该幼儿园的产权,开发商绝对没有让步的意思。

  7月初,开发商的代表曾经和业委会、幼儿园以及街道社区的调解人员进行了一次谈判,开发商在这次谈判中表示,鉴于幼儿园在小区之内,肯定会给小区居民带来一定影响,同意把幼儿园给的租金,分一部分给业委会,这已经是开发商的底线。对于幼儿园的产权,开发商明确表示不会让步。至于业委会找到的那份资产转移协议,开发商表示这份协议是公司内部文件,即使到了法庭也不会有多大法律效力。而这一点,业委会和幼儿园,都请教了专业律师,得到的说法和开发商说的基本一致。现在街道和社区都还在积极协调解决此事,不过街道和社区希望业委会最终还是能通过法律途径,彻底解决这个租赁纠纷。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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