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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父亲让13岁儿子开车 怀中还抱着5岁女儿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19 15:26:09

  16日下午2时许,宿迁市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洋北卡口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小型车开得歪歪扭扭,呈曲线向前移动,民警分析可能是酒后驾驶,当即上前查看,惊讶地发现驾驶车辆的竟是一个10多岁男孩。根据有关规定,男孩的父亲被处以1000元罚款。

  当天下午2时许,宿迁市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洋北卡口民警孙小中、李前庚等巡逻到洋北镇集市附近,发现前方一辆车号苏EFF4xx的小型客车慢慢腾腾、歪歪扭扭、走着曲线向前移动。民警分析,驾驶员可能是酒后驾驶,当即上前查看,结果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驾驶车辆的是一个10多岁男孩,副驾驶位置坐着一位中年男子,男子怀里还抱着一个5岁左右的女孩。

  当民警让男孩停车时,男孩折腾了半天才停下车。男孩说,自己姓王,今年才13岁,上初中。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中年男子说,自己是男孩的父亲,怀里抱着的是自己的女儿。

  几天前,王先生刚从山东打工回来,当天下午,他驾驶着自己新买的小型客车在洋北镇的集市上转转。此时,他13岁的儿子小王提出也想开一开,练练技术。由于好久没回家,看到儿子后心里高兴,再加之儿子说镇上同龄孩子都会开车,于是他也没多想,便把车交给儿子开了。但他还是感到有点不放心,便坐在副驾驶位置,兴致勃勃地看儿子驾驶自己的新车练车。

  民警对小王其及父亲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说明了未成年人开车及将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未成年人开的危害性。小王和父亲均主动承认了错误,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干如此蠢事了。

  后续处罚:

  孩子父亲被罚1000元

  根据《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7日下午,宿迁市交巡警支队对小王的父亲开出了1000元罚单。警方表示,好在小王开车没有造成一定后果,否则其父亲的驾证将被吊销。

  警方提醒:

  抱小孩坐前排危险!

  警方表示,暑期孩子放假了,孩子的安全不能“放假”,家长保护孩子的那根“弦”不能放松。

  不让未满18周岁的少年开车,一方面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期,肢体对车辆还没有一定的操控能力,开车存在危险。

  这一案例中,王先生抱着年幼的女儿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警方就此提醒,家长最好给年龄小的未成年人装配适宜的安全座椅,这比家长的怀抱安全得多,抱着未成年人乘车绝不是对孩子的保护,而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当出现交通意外的时候,大人的身体很可能会把孩子压伤。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通讯员徐业辉记者高峰 编辑: 单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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