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电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这是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中的一些内容。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天津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各区、县、委、办及直属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把天津市建设成为全国政风行风最好的地区之一。
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涉及一系列民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以服务标准化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等。
《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指出,加强对居民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的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合法。
天津市纠风办要求,做好"三农"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此外,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在教育方面,天津市纠风办要求,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
针对民众关注的医疗弊端,天津要求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
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与此同时,天津还要求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通过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还强调,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导致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