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坠机受害者面临“同命不同价”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17 09:17:12
非美籍乘客在美起诉难
法律专家认为,非美籍乘客在美国法院索赔有难度。214航班两名美籍乘客的代理律师弗兰克・皮特说:“如果你是美国公民,在美国法院打官司没有问题,其他人则不容易。”
国际性文件《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国际航班乘客可依据居住地、旅行最终目的地、机票发售地、空运商所在地和空运商主要运营地选择诉讼地。
如果亚洲国家乘客索赔,韩亚航空可能援引“不方便法院”原则,寻求把诉讼地定在亚洲而不是美国,理由是当事双方都在亚洲。
美国德保罗大学国际航空法学院主任布赖恩・哈维尔说,《蒙特利尔公约》同时规定,空难发生后,空运商必须立即为乘客支付部分款项,包括医疗费、旅费。“每个人都会获得一些。然而,谁能获得多少基本上取决于公约的规定。”
律师建议向第三方索赔
律师皮特和其他法律专家说,非美籍乘客及亲属可向其他可能应承担责任的主体索赔,例如客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机场人员甚至急救人员。
皮特正在调查波音公司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包括失事客机自动驾驶仪是否有缺陷、座椅安全带配置不同是否导致伤亡。
波音公司发言人马克・伯特尔说,客机座椅由其他厂家提供,波音只负责安装,座椅安全带的设计和配置遵照联邦航空局规定。
旧金山警方已经确认,一名中国遇难者遭救援消防车碾轧。另外,一些乘客说,救援人员未能及时赶到。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单春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