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炎炎夏日,水上活动日渐多起来,但家长们得注意了:7月是溺亡最多的季节。据广东省疾控中心透出的信息,溺水死亡已成为5-14岁儿童的头号死因,而早几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每年溺亡者达440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儿童。
夏秋季节向来是溺水高发期,每年关于儿童溺亡的事件总是不绝于耳。不必翻捡旧闻,仅自6月下旬以来的20余天内,便足以触目惊心:6月27日至29日的三天内,江西南昌、海南临高、广东清远、湖南娄底等连续发生多名儿童溺亡;7月11日,湖南岳阳县、桃江县、衡阳县各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故,9名儿童不幸遇难……
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如花般生命的陨落。今天,面对这些刺眼的数字,所谓“再次敲响警钟”这种惯常的言说方式,已经显露出了某种无力感——孩童溺亡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上演,已然“敲”得社会有些近乎麻木了。
直观地看,儿童溺水在于学生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但责任显然不在儿童本身,而在于“成人世界”——每一起儿童溺亡悲剧,看似偶然个案,而实质在于家长监护不力,学校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欠缺,政府相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水域安全管理不善等多重漏洞下的必然产物。由此而论,溺水并非都是意外事件,虽然我们无法保证“零溺亡”,但完全可以从制度上将悲剧降到最低。
孩童命若苇草,稍不留神就被折断。在应对学生溺亡上,一些地方常见的应急办法不外乎一个“堵”字。比如学校层面,要求教师通过向家长发安全通知、打电话及家访等形式,强化家长监护;而社会及政府层面,则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在事故多发水域,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逻、检查、监控等……
显而易见,“堵”仅仅是治标之举,毕竟一味让孩子远离水,既不现实也无必要。从长远来看,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和安全意识才是治本之策。而这关键有赖于学校在安全教育上要有所作为。然而,反观我国现行教育,所谓安全教育(课)大致是有的,但大多只是一种口头灌输,而绝少规范、系统而翔实的实践,乃至于在不少地方,不过是应付上级检查的“装饰”。甚至,一些学校向学生发放的暑期安全通知书,也不过是一张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学校安全教育如此面目,学生自救能力又焉能提高?
必须警醒的是,纵观各类儿童溺亡事件,发生地区多为农村,溺水者多为留守儿童。如果说,城里的孩子还有安全的游泳池可去,在他们戏水打闹的地方,有救生员等。然对留守儿童来说,这似乎是种奢侈,只能接受像去年江西宜春一山村五个孩子溺亡于水塘而找不到年轻人下水施救的悲怆现实!
一言蔽之,从此起彼伏的儿童溺亡事件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中国应试教育的沉疴——多是知识的简单灌输,而少有求生技巧和生存能力的传授,还有城乡社会资源和教育资源的严重失衡,乃至贫困孩子逼仄的人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