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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盗版门”背后:出版商仅获“惨胜”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11 11:08:05

 

  “第三方”的责任?

  但引发监管部门关注的还是发生在亚马逊网站里的网络盗版事件。

  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今年4月以来,亚马逊网站开始集中出现销售盗版书情况,涉及卖家36个、盗版书目20个,涉嫌销售金额10246元。国家版权局责令亚马逊对第三方卖家进行整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就在6月,亚马逊中国对广西师大出版社投诉的解决方法,是关闭了涉嫌销售盗版图书的卖家店铺。

  “现在,我们这两本书的盗版是没有了。目前状态而言,还是第三方的责任更多。”一位出版社负责人认为。

  所谓第三方,也就是简单意义上的卖家。

  在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北京盛世德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为了“知名度”最高的销售盗版图书的第三方卖家,不过,本报记者试图寻找该公司的最基本信息时,却完全查询不到。

  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网络盗版图书的优势与传统盗版图书是一样的——价格优势。

  据本报记者了解,很多网上书店所卖的盗版图书不仅时间上与正版新书的发布时间一致,而且价格也大大低于发行价,有些第三方在出版社进行教材征订时,便同时打出了3折的征订广告。

  “这对于出版社来讲是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虽然我们的利润不高,但网上盗版书店要比实体书店的书最少便宜2折,2折的利润放到任何行业都是高利润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不过,百道网CEO程三国认为,网络图书盗版的利润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因为读者只有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才会购买此类图书,获利的空间不大,“但不可否认网络图书盗版的危害。”

  目前国内销售图书的电商网站主要有亚马逊、当当网和京东商城,而亚马逊是三家中唯一开放图书业务第三方卖家平台的公司,第三方在进驻前,亚马逊中国通常要审核这些卖家的资质,从亚马逊官方网站公布的《资质要求》来看,只要是合法注册的内地企业、能够开具销售发票、具有全国配送能力就可以申请在亚马逊开店。

  不过,亚马逊明确表示,任何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籍、游戏、音像制品、资料和软件,均不得销售。

  诸多业内人士认为,亚马逊中国对其第三方平台的不法商业行为,有不可推卸的监管之责。

  亚马逊公司收到整改令后,正在按照国家版权局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一是永久关闭36家涉嫌销售盗版图书的卖家店铺;二是提高畅销书第三方卖家门槛,建立卖家认可制;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快速对版权方和客户的投诉作出反应;四是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监控和惩罚力度。

  重建分配模式

  事实上,关于网络售书的监管同其他商品电商监管,一直都是带有挑战性的难题。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特别召集全国12家网络企业举行了一场网络监管座谈会,而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已列入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正在起草中。

  “这是大势所趋。”中文在线法律顾问阎律师告诉本报记者。现在网络盗版要比想象的严重得多,网络图书盗版一是在传统模式下,二是在网络平台上。

  “我们的图书在四大网络平台上的销售目前已占到我们总利润的10%,我们与包括亚马逊等平台是有一个分成比例的,但这个我不能告诉你。可以肯定的是,网络图书盗版肯定侵犯了我们的利益,这个利益的大小势必随着我们在网络渠道上的销售量的增加而加大。”一位出版社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日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2012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数字出版收入在全行业占比首次突破10%。

  据上述《报告》统计,我国数字出版实现营业收入1935.5亿元,较2011年增加557.6亿元,增长40.5%,电子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的营业收入增长52.6%,超过数字出版整体增长速度,表明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的效果日益显现。

  而以原创文学为例,2010年,据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调查,网络文学每年因盗版损失高达50亿元,网络文学正版收入仅为盗版收入的1/50。

  对于盗版的预防,程三国认为首先对第三方平台的资质要严格把关;其次,要加强对网络书店的监督和监管。

  原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商店销售图书等出版物则有明确规定,要求销售出版物的商家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书店或网络商店等销售平台,对从事出版物网络销售的第三方,必须核实其资质。对没有“许可证”的店家,必须禁止其从事出版物的销售。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编辑: 单春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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