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南京立法保护地下水源开发利用均设“红线”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7-08 11:15:19

  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经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南京在保护地下水资源方面已形成制度保障。

  南京市地处长江下游,过境水量充沛,目前,该市供水以地表水为主,对地下水管理还没有法规进行规范,一些地方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地下水资源保护监管不严、查处力度不够。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消除地下水管理中的潜在隐患,根据南京市政府立法规划《办法》的初稿于2011年10月形成,并最终于今年6月份通过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

  记者了解到,《办法》在明确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取用地下水作了明确限制,并增加了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内容,规定在修编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时,要引进地表水管理模式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确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控制红线,确立地下水资源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水利部门数据显示,南京市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总量为每年7.27亿方,可开采资源量为每年3.79亿方。相较于每年有9065亿方过境的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蕴藏量偏少。

  目前,南京地下水补给区已经全部划入国土生态功能区中,严禁开发。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 编辑: 单春盈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