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窝案”首个高管获刑12年
谎称深航幕后老板李泽源开矿需要资金骗取一公司300万元———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深航公司)原监事郭迎军,被控假借公司幕后老板李泽源之名,骗取一家公司300万元用于自家公司投资开采钼矿。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郭迎军有期徒刑12年。据了解,郭迎军为深航高管中获刑的第一人,包括李泽源在内的深航公司董事长赵祥、总经理李昆、监事会主席徐海伟、董事刘文彪和财务总监谢云双6人已在市二中院受审,他们被控在近两年里,挪用深航资金20.3亿元,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郭迎军现年48岁,案发前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深圳市中源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0年6月,他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拘,同年7月30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逮捕。据了解,郭迎军被抓是在李泽源等人落案之后。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10月,郭迎军谎称深航高级顾问、实际控制人李泽源需要用钱,骗取深航下属的北京横山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横山置地)资金。后横山置地又以该公司在建项目中标为对价,从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地长泰)要到300万元给郭迎军,后郭迎军将这笔钱用于其个人参股的义县鑫业矿业有限公司钼矿开发等处。钱款一直未追回。
法庭上,郭迎军推翻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称并没有诈骗,他说自己是向时任横山置地公司副总经理的宋小军借了钱,钼矿也是为李泽源开的,没及时还钱是因没人要。而李泽源一再强调,他根本没让郭迎军以自己的名义要过钱。
那么,此前郭迎军是如何供述300万元去向的呢?郭迎军在侦查阶段曾供述,2007年上半年,其朋友姜某找他一起投资开采钼矿;同年7月,他以妹妹的名义和姜某合伙在兴城注册成立了一家矿业公司,妹妹代其持有49%股份,公司成立后他借了100万元投资,因还需要继续投钱,于是,他谎称是老板(李泽源)的矿上要用300万元。2007年10月,300万元转到账上,郭迎军用其中的100万元还上了他前期投资开矿的借款,剩下的陆续投到了该矿业公司用于钼矿开发。
法院认为,郭迎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横山置地公司虽系被骗单位,但涉案款项并非该公司的合法财产,中地长泰公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支付款项,不应受法律保护,法院依法对涉案款项追缴并予以没收。
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郭迎军有期徒刑12年,罚金1.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另外,将继续追缴郭迎军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万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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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航六高管 挪用20.3亿资金
今年4月9日,包括李泽源在内的深航公司董事长赵祥、总经理李昆、监事会主席徐海伟、董事刘文彪和财务总监谢云双6人在市二中院受审,他们被控在近两年里,挪用深航资金20.3亿元。
检方指控称,2005年12月,李泽源、赵祥、徐海伟经预谋,挪用深航收购大成饭店项目的资金6亿元;2006年4月,三人又挪用深航投资重庆一房地产项目的资金3亿元;2006年6月至7月,李泽源、赵祥、李昆、刘文彪、谢云双经预谋,挪用深航预付租赁飞机的资金10.2亿元;这3笔资金被用于李泽源个人控制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刘文彪个人控制的西北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后归还深航11.7亿元。
此外,检方还指控李泽源挪用4笔公款。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李泽源挪用深航收购广州空港酒店项目资金等共计1.1亿元。这些款项也用于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债务。至案发,该公司还有500万元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