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姓热线》再次接到莲都区紫金街道瀑泉行政村高章自然村一组村民胡国呈反映:去年10月份,他们兄弟所有的责任山上的林木、毛竹和油茶等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砍,自己向莲都区林业局和紫金街道办事处反映了多次。虽然两家单位的有关人员都说要给解决,但半年多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对此,他质问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怎么会这么差?
胡国呈也曾几次向本报反映过这个问题,记者为此多次与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此前得到的答复都是表示会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此问题久拖不决呢?记者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绿油油的责任山
突然被剃了“光头”
据胡国呈反映,他和哥哥胡温州离开村里到丽水市区生活已经多年。除了过年过节或者有事,平常兄弟俩回去较少。去年10月下旬的一天,在丽水市区碰到了一同村村民时,该村民询问:“你们责任山林木被砍赔了多少?”胡国呈当时感到莫名其妙,他说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起过要砍责任山上的林木,哪来的赔偿呀!于是就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该村民告诉他,责任山上的林木已经全部被砍光了。胡国呈起初还不相信,谁这么大胆,在没有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砍伐?后来回去看了之后才证实确实被砍了,而且是被剃了“光头”!
今年春节前,胡国呈曾带记者到现场看过。该山场在通往高章村机耕路临近村庄的路上方,土名叫“上树田”和“门前岗”两处。据林权证记载,两处均登记在胡温州名下,其中“上树田”面积为1.2亩,“门前岗”为5亩。后兄弟俩分家后,“上树田”分给哥哥胡温州管业,“门前岗”则由胡国呈管业。记者当时在现场看到,机耕路两边还堆着从山上砍下来的松树、杉树和油茶树杆,沿着小路往山上走,整片油茶林树被拦腰砍断,树桩仍留在原地,杉树、松树及杂木不管大小全部被砍,连杂草也被清理干净,最上面的毛竹林也被成片砍倒。山上、路边还堆了不少树枝、树杆和毛竹。
胡国呈反映,事先他并不知道是谁砍掉的,砍之前也没人跟他讲过,也没有签过协议,更没有得到一分钱补偿。经打听后才知道要在这里搞土地开发,业主是紫金街道办事处,开发商是邻村的一个村干部陈某。
之后记者通过电话与瀑泉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文军取得了联系,据他介绍,胡国呈兄弟责任山上的林木确实被砍了,也没有补偿过。但这事不是村里经手的,而是由高章队里(即生产小组)开发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
杉树办理了砍伐证
其它都没有
据胡国呈反映,事后他分别向莲都区紫金街道和莲都区林业局进行了投诉。瀑泉村村委主任陈文军和开发商方面的几个代表找到了他,并答应山给他们每亩1000元、青苗费另外算的补偿方案,让他不要到上面反映。他认为既然是街道的项目,而且山也被砍了,又是村委主任出面协调的,他也就勉强算了。但没想到第二天开发商方面的代表又打电话来说,“不跟你烦了,给别人500元一亩,给你也是一样,你要就要,不要就拉倒,反正这是街道的项目。”
胡国呈说:“我一听就火了,本来他们先斩后奏,砍了我们的林木,有错在先,反而这么强势,说话这么难听,还出尔反尔,因此,也就不同意了。”
于是他就继续向上级反映了,这两个部门接待时都说得很好,叫他不要着急,会帮助他们协调解决的。但几个月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结果。于是他又向本报“百姓热线”进行了投诉。
记者接到投诉到现场核实后,于2月27日下午来到莲都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陈旭庭局长办公室。记者说明情况后,陈局长翻了很长时间也找不到记录。最后他回忆后对记者说,是有这么一回事,那里是山地开发,叫水平带改造,是紫金街道一村委主任做的。村民反映的补偿问题,他们会帮助协调的。记者问:“你们调查过没有?他们有没有砍伐证?”
陈旭庭说:“这个项目应该批过了吧,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你到局里的林政科问一下。”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莲都区林业局林政科,该科胡科长查看了电脑记录后告知:没有审批记录!他表示了解情况之后再给记者答复。次日记者又致电胡科长。他告诉记者,该项目中被砍伐的杉木办过砍伐证,其它林木没有,并表示已经叫莲都区城区林业工作中心站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了。
那么,林业站到现场核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据该站张建平站长介绍,胡温州兄弟的责任山在开发项目范围内。杉树是办过砍伐证的,油茶是经济植物,砍伐时不需要办理砍伐证,但砍之前应该与所有人协商好,签订补偿协议后再砍,开发人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就砍掉是不对的。但这个项目的业主是紫金街道,政策处理主要由他们负责,张站长表示会配合业主单位一起把这件事处理好的。
记者问:“办理砍伐证要不要户里同意的?要不要用业主的山权证?”
张站长说:“按规定是要的,但这两户山上的林木不多,主要是油茶林为主。”
随后记者又和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紫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建庭取得联系,他也表示他们会重视对该问题的解决的。
补偿没按标准
他们说多少就多少
既然这几个单位都说要帮助解决此事,记者认为只要问题能解决也就达到目的,因此,也没有继续跟踪和报道。但事隔几个月以后,胡国呈再次反映,说紫金街道并没有召集双方调解过,只是叫村委主任对他说,给他几千元钱算了。胡国呈说:“这个价格与实际相差太大,去年仅油茶一项收入就有2100多元,每年竹笋还可以收入2000多元,其它树木和毛竹也可以卖些钱。虽说土地整理好后还给我,但重新种植起码要5年以后才能有收入,如果只补这点钱,我太吃亏了,所以没同意。4月份时,我请律师写了一份报告递上去后,街道召集双方调解了一下,说补给我们8000元,我也没有同意。我认为补偿总应该有个标准,不能是他们说多少就多少。”据他后来上山清点,油茶207棵,毛竹127根,杉树103棵,松树56棵,各种幼树200多棵。
记者再次拨通了林业站张站长的电话,问:“平常林地补偿是按什么标准的?”
张站长:“一般是按前三年平均收入的三到五倍补偿的,去年的收入是偏高的。”
记者问:“开发商每亩补500元依据是什么?”
张站长:“这是没依据的。”
记者问:“如果双方价格谈不下来怎么办?”
张站长:“可以委托专业的林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随后记者又与紫金街道驻瀑泉村干部联系,他表示这个事情他们解决不了,叫记者找林业部门。记者说:“你们是这个项目的业主单位,政策处理应该是你们的事。”他说:“我们只是挂挂名的。”
随后,记者又到莲都区林业局找到了分管林政的章副局长。据他介绍,开发项目用到山地,他们林业部门会为业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林地补偿应在审批之前就要到位,怎么能找林业部门呢?章副局长还说:这个项目仅办理杉木砍伐证还是不够的,砍伐毛竹也要办理砍伐证,每100棵毛竹算一个立方。开发商在没有与山主协商、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就擅自砍伐林木,属于盗伐、滥伐行为,林业公安部门应立案调查。并当场电话联系森林公安的大队长告知此情况,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至今也没立案。
为了解这些单位对此事的态度,6月25日上午,记者与山主胡国呈一起来到了莲都区林业局,将材料递交至森林公安局局长陈旭庭手中,他询问: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还没解决?并表示他们会再去林业站调查该事件,有消息或有结果会联系当事人的。
随后记者同当事人又走访了城区林业站,站长和副站长及主要人员都下乡了,财务处工程师叶秀萍看过材料后说,使用山林进行开发应该事先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叶秀萍说这份材料她会帮忙转交给站领导。
最后,我们又去了紫金街道,同样落了空,书记、主任都不在,走廊办公室一路过去,门都是关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这几个单位关于这个问题的消息,此事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