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上市主体遭受处罚的同时,保荐机构等由于未能勤勉尽责,也遭到相应处罚
新大地
责任主体:
对新大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运江、凌梅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监事及财务总监凌洪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董事黄鲜露、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赵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董事樊和平、邱礼鸿、支晓强、何日胜、奚如春、监事马建华、陈增湘、林明华、副总经理李明、何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中介机构:
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对南京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天能科技
责任主体:
对天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和陈守法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任小军、张德利、张红超、陈涌海、刘正、郑庆华、王永平、张新梅、高文新、张志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中介机构:
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从事该业务的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民生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代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上述对新大地、天能科技两起案件的处理中,南京证券、民生证券均被给予警告处罚。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保荐机构被处以警告处罚,将对其增加新的业务种类、设立或收购证券经营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等产生重要负面影响;也将对其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导致其缴纳更多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保荐机构将为其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