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租车调价听证会今天下午举行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常红刘茸李叶贾玥)近年来,北京受堵车严重、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一些司机遇到交通高峰时段反而“收车”停驶,与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反差巨大,打车难问题日益凸现。为此,北京市23日举行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会。
共有25位代表参加听证,其中有23位同意调整出租车租价和燃油附加费动态机制,有1位部分同意方案,1位听证会代表不赞同调整。在同意调整的23位中,有13位同意方案一,其中还有3位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有8位赞同方案二,同时还有2位提出了新的方案与建议。
北京提出两个租价调整方案,两个方案起步价调整相同,都是由现行的10元涨到13元,同时将原来超过基价公里加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将为对全部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因此,对于3公里以上的乘客(大约占总乘客量的72.4%),基价水平实际上相当于增加1元。每公里计程价格2个方案略有不同,一个方案提高2.3元,一个方案提高到2.6元,总体上看都没超过国内最高计程水平。
70%乘客每次多付不超过5元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介绍,两个调价方案,都是将乘坐3公里以内的基价由10元调整为13元,燃油附加费由3公里以上运次加收3元调整为全部运次加收1元。
区别则在于,超过3公里以后的加收价格,方案一由每公里2元调整为2.3元;方案二调整为2.6元。
此外,早7点至9点和晚5点至7点两个高峰期间的低速等候费,即通常所说的“堵车费”,由每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调整为每5分钟加收2公里租价。预约叫车服务费则由每次3元,调整为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8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以上内容两个方案相同。
北京发改委对此给出的分析是,方案一将驾驶员净运营收入占总运营收入比例从22%提高到31%,方案二则将其提高到35%。据初步测算,两个方案驾驶员平均月收入分别提高1400元和2300元。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对此解释,受交通拥堵、油价上涨影响,出租车在早晚高峰时段运营,成本高、产值低。根据调查,目前,出租车在低速状态下,每小时收入仅为其他时间收入的62%,所以司机愿意选择在高峰时段休息、吃饭、交接班等,高峰时段出车率低也加剧了“打车难”。早晚高峰期间的低速等候费调整后,驾驶员高峰期间单位小时运营收入与其他时段单位小时收入基本相当,有利于鼓励驾驶员高峰时段上路运营,增加出租车运力供给,改善高峰时段供需关系。
而对于乘客,按方案一,平均每个乘客每次乘坐出租车要多付3.3元;而按方案二,要多付5.5元。但分析称,70%的乘客平均每次多付不超过5元。
对于企业,李虹表示,本次租价调整收益全部归驾驶员所有,企业不参与调价收益分配,调价后计价器调整费用由企业负担,并且将严格控制企业承包金标准,禁止企业借机提高。
油价每升上涨0.8元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新机制运行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
据听证会介绍,对此,北京市根据今后油价短周期、高频度调整的特点,按照“可升降,易操作;动态联动,直观清晰”的原则,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燃油附加费标准与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波动水平定期联动。联动标准为:油价每升上涨0.8元,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联动方式为: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周期内,油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每升提高或降低0.8元,燃油附加费每运次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油价变动水平不足0.8元,按照“顺序承担油价风险,适时疏导油价影响”的原则,相应采取驾驶员负担、企业、政府临时补贴措施,燃油附加费标准不作调整。具体顺序承担方法由市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燃油附加费调整同时按上述办法顺序调整燃油补贴。
据了解,为积极应对燃油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2006年北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企业、驾驶员、乘客、政府四方共同负担原则,经价格听证,建立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2009年,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精神及油价变动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对机制做了进一步完善。目前为止,北京已先后7次调整了燃油附加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