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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男童摔入公交车下被碾压:寻找目击者!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5-22 08:05:35

  

 

  

事故现场位置模拟图制图高薇

  由于事发地点监控资料不全,目前,交警部门正就事故的一些关键问题展开调查。为了尽快还原事故真相,杭州交警特别委托快报寻找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提供更多的现场线索。有知情者请拨打快报热线85100000,也可以和江干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571-86412950。

  以下细节已核实

  出事时电动车上实载两人

  男童正面朝向母亲

  出事电动车上载着几人?

  事故现场围观群众中有两种说法,有的说只有骑车的妈妈和儿子;还有人说骑车的是爸爸,带着儿子(前方踏板处)和老婆(后座),车上共三人。

  江干交警大队经多方调查认定:事故发生时电动车上只有骑车的妈妈和儿子二人。出事前儿童塑料凳被放置在电动车的脚踏板上,正面朝后,并用有弹性的绳子进行了固定,但可能固定得并不很结实,男童正面朝向母亲,但为站姿还是坐姿,目前还在调查中。

  出事前公交车正在斑马线前等候行人

  电动车与其同向行驶在机场路西向东辅道

  从江干交警了解到,出事的305路公交车当时正在斑马线前等候行人,再次启动行驶时与右侧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事故。公交车和电动车均同方向行驶在机场路西向东辅道。

  男童家属确与公交车司机有肢体冲突

  从警方了解到,事故发生后,男童家属和公交车司机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但很快被周围群众和赶到的民警拦阻。

  事故路段标志标线设置清楚

  事发现场,辅道的左侧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划有白色实线,斑马线前,划有斑马线,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并且从现场观察,非机动车道比机动车道更宽,根据交警部门掌握的数据,出事的非机动车道宽3.55米,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出事电动车载2岁男童符合法律规定

  但此车为无牌上路车辆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50条第六款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出事的电动车载有一名2岁男童,交警经过核实,电动车属无牌上路车辆。

  以下细节仍有待调查取证

  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

  事故发生后,公交车停在斑马线的左侧,出事的电动车侧倒在斑马线右侧,男童倒在公交车右后轮附近。仅从位置来看,很难判断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究竟在辅道的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事发时,公交车和电动车各自处在哪个车道,交警部门也正在调查了解中。

  公交车和电动车有没有发生碰撞?

  据记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后,倒地的红色电动车没有明显撞击痕迹,公交车右侧车身也无明显剐蹭痕迹,但关于事发时两车有没有相撞,谁撞了谁,目前交警部门还在调查取证。

  非机动车道当时被一辆机动车占道?

  事故电动车又被逆行电动车干扰?

  记者从市公交集团了解到,昨天早上7:50左右,305路4632号车开往笕桥方向,由西向东行经机场路徐家洋路口时,在人行道停车礼让后的起步过程中,遇一电动自行车突然倒地,电动车上所带小孩被摔入该车右后轮处,导致碾轧死亡。

  公交三公司王经理说,公司相关人员闻讯到现场时,旁边围观的人非常多。不少市民向公交公司说了自己看到的经过,综合看情况可能如下:

  当时公交车在人行道停车礼让行人,刚刚起步,右侧有一辆小汽车由南向东右转弯,占用了整条非机动车道;原本行驶在这条非机动车道上的这辆电动车于是绕道借用机动车道;刚绕过来,对面有一辆电动车逆行而来,对出事的电动车造成一定干扰,这辆电动车突然摔倒在地;电动车的踏脚上放了一张儿童塑料凳,小孩面朝骑车人坐在小板凳上,电动车倒地后小孩摔出去,刚好倒在公交右后轮前方,瞬间被碾,当场死亡。目前公交集团的工作人员一直陪在小孩家属身边,帮忙善后。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公交公司作为事故当事方,所提供信息不能作为事故认定的依据,有关细节交警部门正在调查中。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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