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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三人吃饭好友未付饭钱将其砍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5-16 14:22:00

  5月14日1时许,梅河口市海龙镇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用镰刀将被害人李某砍伤,李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梅河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责任区中队仅用1个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害人李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多年的好朋友,案发前一天晚上,李某邀请张某吃饭,同时张某也将自己的朋友鲁某也一起叫来,这样三人在饭店喝得很尽兴,酒后三人各自回家。

  当李某回家后不久,张某便打来电话,语气非常生硬地说:“你请我吃饭,怎么能让我朋友算帐”。原来,鲁某因为第一次与李某吃饭,出于面子主动付了饭钱,当场李某表示日后他再回请,可是张某不知情,认为李某请客吃饭就得他花钱。李某当即解释说:“不是钱的事儿,既然是你朋友算的帐,我当时没有再推辞,我是啥样儿人你还不知道吗,有机会我再回请补上”。可是张某借着酒劲儿对李某说要面谈,于是李某与张某见面。

    哪知心里有气,两人没有说上三句话,就动起手来,张某顺手从地上操起一个木棍用右手反手打在了李某的右脖子上,李某一摸发现手上有血,原来动脉被打伤向外流血。张某定神一看才知道手里拿着的是一把镰刀。李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梅河口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副局长李洪福带领刑警大队长鲁伟、刑警三中队长艾会利及全体侦察员、海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初步了解,张某与李某因口角后,张某用镰刀将李某砍死。办案民警立即动作,将尚未逃跑的张某在其家成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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