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帮扶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2010年初,吉林省残联协调省财政厅、人社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利用保障金注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方式,组织开展残疾人专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5月,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吉林省残联、财政厅、人社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设立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担保基金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社厅与省残联共同组织实施了吉林省“小额贷款助残就业行动”,并作为全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之一,在全省全面开展。
从2010年开始,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筹集1000万元,设立残疾人专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州)各投入100万至2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创业、就业残疾人提供贷款担保,并享受贷款贴息。活动实施三年来,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46.9万元,为136家残疾人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直接受益和辐射带动残疾人达1087名。
创建扶贫基地,扶持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2011年初,在总结过去几年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省残疾人扶贫工作实际,吉林省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发展方向、建设标准、申报和考核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使基地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务实。
截至2012年底,全省共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03万元,建立扶贫基地522个,其中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52个,市(州)级残疾人扶贫基地65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405个,安置和辐射带动2.7万名残疾人发展生产。
综观吉林省帮扶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创新是使残疾人事业充满活力的法宝。有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在残联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下,不断创新的残疾人扶贫模式极大地改观了吉林省农村残疾人的生活面貌,为实现让吉林的193.1万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一道共同致富奔小康的目标,为吉林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