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温州市区东南部的大罗山,既是温州市区重要的城市“绿肺”,也是温州未来大都市的核心。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理顺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理顺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体制,推进大罗山综合保护、合理开发和协调发展。
大罗山天河景区
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协调,建立大罗山暨生态园保护管理和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研究和协调大罗山保护开发管理重大事项。
划定统一开发建设范围,根据所在地行政区划和《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修编),原则上把大罗山山脚线以上区域作为统一开发建设范围,并保障各出入口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山脚线以下部分由相关区(市、功能区)属地开发建设。
组建统一开发建设主体,新组建大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大罗山统一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公司由市本级、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温州经开区、温州生态园以股份制形式联合组建。
统一理顺管理执法体制,在整合现有四大风景区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大罗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大罗山行政执法大队,与大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统一开发建设范围内的综合管理执法事务。
大罗山“龙脊”
大罗山将向三个功能方向发展,即温州标志性城市森林公园、综合型城市休闲养生中心和一流旅游城市支撑平台。
一方面,大罗山逐步从原来小市区的郊野山地,转变为大都市核心区的“绿心”,其独特天然的山水森林资源,犹如为我们撑起一把绿色保护伞,是城市独一无二的天然大氧吧,也是温州建设森林城市的重要支撑。今后我市将坚持原生、自然、绿色的原则,充分发挥大罗山现有生态资源优势,突出公共性、开放性、游憩性的公园特色,做好各主题区块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努力把大罗山打造成内容丰富、功能齐全、全面开放的标志性城市森林公园,成为人们走进森林、回归自然、享受生活的重要基地。
另一方面,随着温州中心城市东拓步伐的加快,老城区居住、教育、文化、医疗等功能逐步向大罗山区域转移,其与三垟湿地构成的温州生态园,日渐成为多功能人居之地。因此,今后大罗山将重点开发教育、文化、医疗等功能,打造为我市乃至更大范围内居民的综合型休闲养生中心。同时,大罗山及三垟湿地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和旅游资源,今后将通过开发建设及与周边旅游资源的整合联系,将其建设成温州中心城市旅游集散基地,为把温州打造成为一流旅游城市提供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