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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 鼓励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积压禽产品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5-10 09:33:34

  针对4月初以来,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影响,我市家禽业受巨大冲击,市场禽产品消费萎缩,家禽和禽蛋产品大量积压的现状,我市日前根据省里有关规定,出台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降低企业和农户的损失,保持家禽业稳定。

  该项政策秉持既要加强防范,又要促进家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既要加强禽类产品的市场监管,又要维护市场正常流通秩序的精神,包括一系列扶持措施。

  对种禽场

  给予每只种禽15元的补助

  根据政策,保护种禽企业生产能力。对持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享受有关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并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只种禽15元,以2013年4月8日的存栏种禽数为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70%、县(市、区)财政承担30%。孵坊由各县(市、区)制定具体补助政策。

  对收购加工禽产品企业

  给予扶持

  政策鼓励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积压禽产品,并给予扶持。对2013年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按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收购价收购、加工活禽总数在5万只以上的企业,财政按每只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省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期间,家禽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要求各地协调金融机构,努力增加对上述企业的流动资金支持,用于收购家禽。各地财政要优先安排农业龙头企业贴息等资金。

  在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对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市本级范围内禽蛋5吨以上的,财政按每吨禽蛋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对家禽养殖场户

  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对3月底存栏肉鸡肉鸭1万只以上、蛋鸡蛋鸭2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只肉鸡肉鸭1元、蛋鸡蛋鸭2元、鹅2元、产蛋鸽1元、鹌鹑0.2元,所需经费由省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在市本级范围内,对3月底存栏肉鸡肉鸭2000只以上1万只以下、蛋鸡蛋鸭1000只以上2000只以下的养殖场户,给予肉鸡肉鸭每只1元、蛋鸡蛋鸭每只2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此外,还对落实扑杀补助政策、促进禽产品市场正常流通,作出规定。对因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阳性扑杀禽类动物造成养殖场户损失的,参照省里有关文件给予补助,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关闭或开启禽类交易市场。4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减免家禽检疫费。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赖国洪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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