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生态旅游资源既是吸引生态旅游者“回归大自然”的客体,又是生态旅游活动得以实现和生态旅游者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并非单纯的“亲近自然”或者“深度游”,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对生态旅游的定义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在加拿大,这种生态的保护及旅游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政府和景区都采用了一系列的措施,保证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加拿大联邦政府环境部公园局掌握国家公园管理权,各地方政府只享有运营权,运行一切项目都需举行听证会,征询包括当地居民在内的各方意见。这从根本上杜绝了地方为一时一地之利而滥开发的问题。
以班夫公园为例,1994年,在当时的加拿大公园管理局负责人赫拉·科普斯的要求下,班夫弓河山谷研究会成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人类对公园的使用和开发,同时维持生态平衡。当为期两年的研究进行的时候,所有开发项目暂停,包括桑夏恩村的开发和章克申堡与桑夏恩之间的加拿大横贯公路的建设。研究发布了超过500项提议,其中包括限制班夫镇的扩张,将镇人口控制在1万人,限制徒步旅行的人数,缩减公园内开发项目等。“保持接待能力不足”,正是班夫公园进行“可持续旅游”的原则之一。《国家公园法》规定对国家公园的利用必须“不损害后代人享用”,更从法律法规上保护了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
与加拿大相比,我国生态旅游资源也十分丰富,但由于生态旅游大环境建设起步较晚,在我国尚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如何科学开发与保护,不妨从加拿大的经验中学习和借鉴,建立一整套开展生态旅游的措施,使生态系统不被旅游发展破坏,从而实现生态旅游的意义,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撰文/王彦涵部分图片由加拿大旅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