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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PM2.5考核办法 与领导政绩、工业建设挂钩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20 09:19:12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3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浙江拟出台《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对设区市、各县(市、区)的PM2.5指标进行考核,并依据达标、年度变化等评出优秀至不合格共4个等次。

  考核结果将向社会通报,并与区域项目限批、党政领导政绩及经济奖罚挂钩。2013年,计划首先通报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次年考核。2015年,考核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县(市、区)。

   县级以上大气达标率仅39.1%

   平均灰霾天比世纪初增近5倍

  浙江去年的大气环境质量如何?按照API指数常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评价,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大气环境达标率仅39.1%。

  需要注意的是,去年11月中旬,我省已经开始试行AQI指数,也就是环境空气质量的“新国标”。除了加严了常规三项指标要求,同时还增设了PM2.5、臭氧、一氧化氮等指标,评价体系比API更加苛刻。

  2012年,8个率先公布PM2.5数据的城市中,除舟山的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外,杭州、湖州、绍兴、金华、嘉兴等这种被城市超标均在0.5倍以上;全省灰霾平均天数从2000年的17天增加到2012年的77.5天,杭州市更是达到了168天;2008年以来,全省大气高污染过程平均每4天发生1次,环杭州湾和金衢盆地呈现区域性污染。

  今年一季度,11个设区市PM2.5日均浓度平均超标39.7%,共出现重度污染60天次。

  据介绍,浙江大气污染防治难度较大。主要受制于复合污染成因众多、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等。目前,浙江煤炭消耗总量达1.35亿吨,占一次能源60%以上;化工、印染、化纤、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比较大,杭州湾地区分布大量冶金、石化产业;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292万辆,且仍在高速增长。

  年均浓度同比高10%即不合格

   次年停批相关工业建设项目

  省环保厅厅长徐震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控制燃煤总量,争取在包括杭钢、半山电厂燃煤机组等在内的30多家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关停方面有实质性进展,并持续深化烟粉尘治理。

  同时,全省计划增加天然气供应27%以上;加快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建设环杭州湾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力争今年上半年全省供应国IV标准汽、柴油。

  目前,《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并上报省政府。其基本思路是参照了我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办法,暂时只考核PM2.5指标,以上一年指标为基数。施行后,逐月通报PM2.5指标,按季度通报预考核结果(累计均值及同比比较结果)。

  按照办法规定,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以上,也就是低于15毫克/立方米评为优秀;年均浓度达到国际二级标准,也就是低于35毫克/立方米,且同比下降超过5%评为优秀;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但浓度同比下降超过15%的评为优秀。

  此外,年均浓度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的评为良好,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但同比下降5%-15%捡的评为良好;年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同比在95%-110%间的评为合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且同比上升超10%的评为不合格,连续累计变差10%以上的也将是不合格。

  如果被评定为不合格,除了将被罚款200-500万元外。次年度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暂停对该城市PM2.5指标有重大影响的工业建设项目。该城市大气质量须连续两个季度合格,才能申报解除限批措施。

 
来源: 浙江在线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潘杰 编辑: 陈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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