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娱乐频道 > 八卦周刊
郭富城佛说回应情变:强求只有痛苦(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4-19 08:42:26
 

郭富城昨晚(4月18日)在微博上载佛说暗示熊黛林太执着自寻烦恼,他自在豁达过生活。

熊黛林被问苟芸慧哭诉及郭富城有没有挽救恋情,她表现激动,含泪显得很委屈。

  北京时间4月19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熊黛林与郭富城七年情宣告结束。传熊黛林难忍郭富城移情苟芸慧悔婚,十分抱怨决定斩情丝。继日前在微博单方面宣布“分”讯后,昨天(4月18日)下午含着泪亲口承认回复单身,情已逝。她否认逼婚,还激动地暗指郭富城没有挽留恋情,还冷对传是“小三”的苟芸慧委屈哭诉:“我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谁应该哭。”拒绝祝福两人。郭富城则以佛说回敬,寄语熊黛林:“一时执念,烦恼由心生,强求只有痛苦。”莫非指逼婚?苟芸慧因背负“小三”之名,被网民辱骂她假装哭恶心,还扬言拒绝看她的电视剧。

  熊黛林与郭富城、苟芸慧的“三角关系”急转直下,本周一(4月15日)晚熊黛林突然在微博上载戒指戴在左手尾指的照片,留言:“给自己的新礼物,祝福自己,重新上路……”情变消息迅速传开,矛头直指传是“小三”的苟芸慧。苟芸慧前天(4月17日)哭诉被冤枉很难受,郭富城听闻她哭,他呵护说:“很惨啊!不需要哭,清者自清!”相对谈及与熊黛林分手之事却立刻发脾气。

  穿黑衣服戴分戒现身

  熊黛林昨天(4月18日)下午穿着好像代表心情的黑色透视装出席内衣品牌活动,左手尾指戴着寓意“重新上路”的戒指。面容憔悴,眼肿肿像刚哭过似的,她在活动上一直勉强挤出笑容。不过谈及跟郭富城七年情结束的问题时,几次都激动地含泪。

  熊黛林表示心情OK,憔悴因太早起床化妆所致。对于被指以泪洗脸,她反问:“谁说的。(你眼肿肿是不是昨晚哭呢?)我OK,没有呀!(前晚哭吗?)OK啦!(跟郭富城分了手?有报道指你们4月5日分开?)我不知道报道是怎样的,有些事过去喇!现在是新的开始。”问现在她是否单身时?她抢着回答:“是呀!过去的事不想说了,新开始的我很开心。(七年感情是否可惜?)其实我来香港工作七年,每天过得都很开心,没什么可不可惜的,希望以后更开心。”

  否认逼婚避谈第三者介入

  有报道指是熊黛林主动提出分手?她想想说﹕“我不回答。(传因为你逼婚?)我不会逼任何人做事。(你有没有提出过要结婚?)这些事不应该是女方提出的。(男方有提过?)我不回答。”外传情变因第三者介入?她没有正面回答,她说:“我不想伤害任何人,过去的就过去了,不想计较什么原因。”

  熊黛林开始含着泪,提及苟芸慧前天(4月17日)响应时哭着说自己很无辜,她停一停思考后暗讽苟芸慧﹕“我不认识她,不想回答她的事,我不知道谁应该哭。”此时她情绪略带激动,眼眶含着泪。是否郭富城多绯闻导致这个结果?她说:“可能是工作上有些事控制不了。(信不信他们有恋情?)我没有这样说过。(现在对郭富城是不是死心了?)不是,过去的事不会刻意再想,希望给机会我重新开始。(跟郭富城是否朋友?)这样没变。”不过问郭富城有没有挽救这段感情时,她激动得再次含泪,瞪大眼说:“我不回应。”

  郭富城苟芸慧拍拖不会送祝福

  郭富城前晚(4月17日)出言呵护苟芸慧叫她不需要哭,清者自清,但提起熊黛林却不回应,是否绝情?她说:“我没看过他们的报道,不知道如何响应。(看见他帮苟芸慧有没有心痛?)我不回应。(如果他们拍拖会不会送上祝福?)我不会随便乱讲,第一我不认识那个人,第二我不想多事。(是否能放下七年情?)人要向前走。(浪费了七年青春?)我不回答。(跟郭富城有没有复合的可能?)不知道,我不敢讲。”

  郭富城昨晚(4月18日)在微博转载一段佛话﹕“佛说,苦非苦,乐非乐,只是一时的执念而已。执于一念,将受困于一念;一念放下,会自在于心间。物随心转,境由心造,烦恼皆由心生。有些人,有些事,是可遇不可求的,强求只有痛苦。既然这样,就放宽心态,顺其自然。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拥有一颗安闲自在的心,保持豁达的心态,不让自己活得累。”他还留言:“祝福!一切众生!”

  网民辱骂苟芸慧﹕假装哭恶心

  苟芸慧被传是“小三”,她的微博被大批网民留言辱骂,说她假装哭恶心,不看她的剧集。相对也有网民力力挺她,叫她加油不要理会闲言。

来源: 新浪娱乐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