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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浪费,不少巴基斯坦餐馆提供半份餐点,客人点餐时也往往量入为出。图为几名巴基斯坦年轻人在一家当地餐馆里聚餐。
法国餐馆将本店菜单明码标价放在餐厅门口,方便顾客量力而行选择餐馆。
近期,国内一些餐馆的“最低消费”现象引起众多媒体和公众的热议。人们表达不满的同时,也迫切希望了解国外餐饮业经营理念。本报驻外记者对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的餐饮业进行了调查。
引导国民理性消费
“半份饭”改变饮食文化
很多国家的文化传统中就崇尚理性消费、倡导量力而行,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比如法国实行的是分餐制,每个人最多头盘、主菜、甜点等各一份,即使加上酒水咖啡等,消费数额也不会过多。据记者的朋友玛丽介绍,在法国吃饭时盘中剩下食物,会被认为是没有教养的表现,所以人们不会点过多的菜。
越南的传统文化也讲究勤俭朴素、量入为出,且国家正处在发展建设阶段,人民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因此越南百姓在外出就餐时往往都会根据实际需要点菜,吃多少点多少,一般不会浪费。记者有次和当地朋友吃饭,当邻桌的外国客人剩下一大桌饭菜离开后,这位朋友不禁连连感叹:“太浪费了,太浪费了!”
本报驻外记者在走访驻在国多家餐馆时看到,餐馆服务员很少有向消费者推销昂贵硬菜的“宰客”行为,而多是像安排家人吃便饭一样尽力体谅顾客的心意。在拉美多数国家,餐饮业服务员基本工资很低,顾客吃饭大概要付菜价的10%的小费,如果服务员诱使顾客点了自己吃不完的菜,他的小费就可能要打折扣。比如,在巴西,餐厅侍者会非常耐心和理性地引导消费者。在点餐时他们一般非常顾及顾客的需求,不会刻意推荐昂贵的菜品。如果所点菜量已经足够,他们还会善意地提醒顾客适可而止,并建议如果还想品尝其他菜品,欢迎再次光临。这样的服务让顾客觉得非常贴心,并有了再来的意愿。
而“最低消费”这样的强制性消费无疑会导致严重的浪费现象。因此,韩国餐厅不但没有最低消费,部分餐厅还在政府的倡导下帮助消费者压低消费。
为了改变餐桌上的浪费现象,首尔市计划从今年5月开始,在全市500家餐厅推广“半份饭”活动。“半份饭”中菜和饭的量约为正常分量的1/2至2/3,价格也将相应下调。为了鼓励餐厅积极参与这一活动,首尔市还将制作用来盛较少分量的饭和菜的全套小型餐具,免费提供给参加活动的餐厅。此外,针对产生大量食物垃圾的大型饭店,首尔市还计划加强监督和指导,使饭店自觉践行减少食物垃圾排放量的义务。
首尔市食品安全课饮食改善小组组长卢昌式告诉本报记者,首尔市餐厅一天产生的食物垃圾约有832吨,食物浪费现象非常严重。人们现在外出就餐时总是点得过于丰盛,进食过多容易产生肥胖,而吃不完又会产生浪费,这种饮食文化亟须改变。减少食物浪费对民众健康、经济及环境保护都十分有利,首尔市将在多方面采取措施,引导餐厅和市民共同努力,在整个社会形成不浪费食物的美德。
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的消费我做主
2012年,意大利媒体曾报道一个餐馆的欺诈行为:三名日本游客在威尼斯的一家餐馆就餐,最后开出了600欧元的消费收据。这三名游客当即报案,警方立即到餐馆进行了调查,对于餐馆的不当行为进行了处罚。
越来越多的国家以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依法处罚违规者。
日本一桥大学法学研究科教授王云海对记者说,他曾就日本是否有“最低消费”咨询过日本内阁府下属的消费者委员会首任委员长、一桥大学教授松本恒雄,松本称日本餐馆既没有“最低消费”门槛,也没有专门设置规范“最低消费”的法律。王云海称,“最低消费”违反了民法和《消费者基本法》等法律中消费者自主决定消费的权利。
巴西利亚联邦警察局警员罗萨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餐馆招待不会告诉你,必须要消费多少钱才可以在这里用餐,这是违反巴西法律规定的,你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指的这部法律是巴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在1990年9月11日,巴西第8078号法律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巴西消费者保护历史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律规定了供应商应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尽的义务及消费者应享有的合法权利。该法还详细规定了违反法律的相应处罚标准。巴西政府也专门开设了消费者门户网站以便于消费者查询相关信息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巴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一个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也负责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巴西所有面向消费者的服务行业都必须持有这本小册子。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他可以要求服务方出示这本小册子,并据此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了法律保护,巴西的服务行业相对规范很多,消费者也可以更放心的消费。
墨西哥餐饮行业中不存在“最低消费”规定,因为这样的规定实质上已经对消费者构成了歧视,将遭受处罚。
《墨西哥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除非影响到经营场所的安全和营业秩序,经营者不得制定涉及消费条件等的偏好或歧视性规则。对于违反该条例的经营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37万—428.81万比索(约合69万—216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此外,墨西哥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署明确规定,餐饮经营场所不能强制规定最低消费额,饭店或者酒吧经营者也不能变相对使用其包间或者座位等场所设施的消费者设定“最低消费”,这些规定事实上都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是唯一有权决定其消费内容、消费数量的人,餐饮场所经营者无权干涉,消费者的这一权利也不能因其人数的多寡、餐饮场所餐桌等设施的数量多少而改变。
此外,墨西哥的相关法规还规定,如果民众在消费时发现类似设立最低消费等的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向墨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署进行投诉,保护署工作人员也会在节庆日等日期对各地的饭店、酒吧等餐饮场所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法行为或查证侵权行为属实,便要对其进行罚款。
廉价消费也是贵宾
在中国餐饮业已成顽疾、备受病诟的“最低消费”现象,在世界各地并不多见。很多国家甚至对“最低消费”这个词汇都非常陌生与不解。
“最低消费?我在韩国还从来没有听说过餐厅有这种规定。”首尔市民韩娜莉小姐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首尔市福利健康室食品安全课负责人李哲焕同样表示,首尔市餐厅没有所谓“最低消费”的规定。
的确,记者在韩国期间还没遇到过餐厅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情况。在餐厅的包间就餐和在大厅里就餐的费用没有任何不同,只要提前打电话就可预定包间座位。记者向韩国一家顶级韩式餐厅致电询问,继续求证是否有最低消费标准。餐厅服务人员表示,在包间就餐没有最低消费标准,不过在人数上有要求,需4人以上才能在包间就餐。
越南的餐饮业也十分发达。在首都河内,不论是街头的小吃店,各具特色的饭馆酒楼,还是大酒店内的餐厅,数量众多,基本可以满足各类消费者的就餐需求。但越南餐饮业并无“最低消费”的规定,而且与国内不同的是,在河内不少中高档饭馆,客人可以自带酒水,并且不收开瓶费,服务员训练有素,笑容可掬。
欧洲和法国烹饪顾问协会巴黎地区负责人吉勒·安古尔旺向记者介绍,法国餐馆没有“最低消费”的做法。但是餐馆档次有高低,价格也不尽相同。每家餐馆会将本店菜单放在门口,菜单上标出的“套餐价”、“中间价”反映了该店消费水平。高档的米其林星级餐馆可以达到每人200至300欧元。因此,顾客可量力而行选择餐馆。
意大利美食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尽管经济危机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但在35岁至45岁年龄段的消费者中,仍有高达42.1%的消费者习惯光顾各类餐馆、酒吧。同时,意大利作为一个旅游大国,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会品尝意大利美食。但门庭若市的意大利餐厅并不因此而“店大欺客”。据意大利一家消费者网站介绍,意大利自1940年就规定,餐饮业必须要有明码标价的食谱,否则将被罚款。该网站还特别强调,意大利任何餐馆不能设定最低消费标准。现在很多餐馆都将意大利及英文双语食谱摆放在门口,顾客可先浏览食物种类及价格,认为满意即可进入就餐。
记者在阿根廷工作多年,也从来未见过有餐馆设立“最低消费”。由于西餐都是个人单独点菜,有胃口好的会点前菜、主菜、餐后甜食等全套,但饭量不大的顾客可能只点一道菜。记者几次见到有些年轻女士只点一道生菜,而从来不用担心被服务员怠慢。即使是在餐馆生意的黄金时间段,服务员也不可能对一位只点一道便宜菜的顾客提出“最低消费”的要求。
在巴基斯坦,除了少数餐馆的外卖送餐服务因为劳动力、油费和送餐距离等原因,设定了较低的订餐额度以外,消费者无论是前往较为高档的酒店,还是相对普通的餐馆就餐,都没有“最低消费”的门槛。在一家装修较为考究的巴基斯坦餐厅,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完全可以按照菜单和酒水单自由选择,哪怕只点一份点心,或者一杯咖啡,都可以坐在餐厅里,悠然享受良好的就餐环境。“顾客有权根据他们的需要进行消费,我们不会干涉”。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多家相对普通的餐馆,无论是巴基斯坦餐馆,中餐馆,还是西餐厅,都没有“最低消费”的门槛。
在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的一家烤肉店,记者经常看到一位老人,每次来到店里只点一小盘霍姆斯酱(当地的一种豆酱),价格100叙镑(不到10元人民币),然后辅以餐厅免费提供大饼和腌黄瓜进餐。面对如此“吝啬”的消费者,店里的员工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敬,甚至将其拒之门外,而是依然提供热情的服务。叙利亚“杜氏卡”餐厅经理阿里对记者表示,危机开始以来,菜品的价格虽然上涨了不少,但餐厅不会设最低消费,“因为我们的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不是唯利是图。”
当记者问及巴西餐饮业是否存在最低消费时,巴西利亚一家经营餐馆多年的负责人费尔南多显得异常惊讶,“在巴西的餐馆,从来没有最低消费这回事,你可以只点一瓶啤酒,在这里坐上一整天,在巴西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巴基斯坦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扎希尔听到记者介绍完“最低消费”的含义后,连连摇头:“顾客的满意度是餐馆生意的保证,人们有权根据需要选择消费的数额。如果设定最低消费,很多人就不会来了,餐馆也就少了人气,我认为这不是聪明的做法。”(马菲 杨晔 李志伟 史克栋 范剑青 杨迅 焦翔 王海林 刘军国 姜波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