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可有那么一些人,因为知道通过毒品可以牟取暴利,就不拿别人的生命当回事,当然最终自己也难逃法律的惩处。今天上午,新中国成立以来嘉兴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6次从广东购进冰毒
今天上庭受审的被告人分别是张恩雷、张恩民、谢吉成、曹中华。记者注意到,四人中的“带头大哥”张恩雷是个累犯:2000年6月,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01年12月因犯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6年6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10年4月,张恩雷才刑满释放,没想到不久后,他开始了更可怕的犯罪!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张恩雷为牟取暴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张恩民、谢吉成、曹中华先后6次从广东陆丰购进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以下称冰毒)后,运至嘉兴、上海等地贩卖给他人。在贩卖、运输冰毒的过程中,张恩雷负责组织、指挥,张恩民、谢吉成负责打探运输毒品途中有无公安机关检查和保护毒资、毒品等,曹中华负责驾驶运送毒资、毒品的汽车。
“最大”到底有多大
那么,“新中国成立以来嘉兴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到底有多大?
记者计算了一下,6次“广东行”,张恩雷等人共计购进了冰毒12903克!不过,由于警方抓获张恩雷等人时又在其租房内发现含有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颗粒一袋,净重30.3克,公诉机关认为张恩雷贩卖、运输冰毒达12933.3克!
那么多的毒品都销售到了哪里?
虽然公诉机关指出“运至嘉兴、上海等地贩卖给他人”,但从张恩雷的具体交代来看,“嘉兴”只是交易地,“市场”主要在上海。而张恩雷在上海的买家主要是一个叫庄志坚的人,他外号“大鼻子”(另案处理)。“大鼻子”与张恩雷的关系应该相当不错,因为记者发现,张恩雷运输毒品用的一辆轿车是上海牌照的,张恩雷在法庭上也透露,这辆车就是那个“大鼻子”买的。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出:张恩雷、张恩民、谢吉成、曹中华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被告人张恩雷贩卖、运输12933.3克冰毒;被告人张恩民贩卖、运输12203克冰毒;被告人谢吉成贩卖、运输10703克冰毒;被告人曹中华贩卖、运输11503克冰毒。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恩雷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恩民、谢吉成、曹中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相关法律,对被告人张恩民、谢吉成、曹中华应当从轻处罚;而对被告人张恩雷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他又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在今天的法庭上,张恩雷对于自己贩卖、运输毒品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但是,对于数量的认定表示“有意见”。
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